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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武进区召开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会议,研究全区2023年度农村生态保护补偿考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各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武进区2022年3月出台了优化农村生态补偿政策。2年来,各镇村大力推进复耕复种工作,2023年全年累计新增20亩以上耕地面积达2833.14亩,在武进这块寸土寸金的土地上,可谓成效显著,有效实现了全区耕地保护,不遗余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另依据区相关部门提供的2023年度农村生态保护补偿考核结果,经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同意,武进区拟对全区40个“非农化”问题暂未整改完善到位村的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实行缓拨。要求相关工作不合格的村必须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并经区相关部门验收达标,报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予以拨付;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不予补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