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区安委办消委办关于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面小场所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安全治理数字化转型,实现基层安全治理和应急管理能力的明显提升,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面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区安委办、消委办《关于启用常州市基层数智平台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模块的通知》(武安办发〔2024〕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责任
抓好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具体实践,是有效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2024年全力推进的重点工作。社会面小场所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必须坚持全链条、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镇主要领导将把常州市基层数智平台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模块(以下简称“安全治理模块”)的全面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重点督办,着力构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融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村(社区)负责人任组员的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全镇81个综合网格开展,领导小组通过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定期调度等形式,推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部门监管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社会面小场所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情况,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企业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治理责任主体,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应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坚持每日打卡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全面摸清社会面小场所安全风险底数
全力抓好安全治理模块的落地应用,6月底前全面摸清社会面小场所底数(定义范围详见附件2),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系统培训(5月10日前)。组织网格员、社工、志愿者等基层工作人员参加区级业务培训,做好与区安委办、消委办及技术服务团队的沟通联系,指导帮助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治理模块各项功能。
(二)摸清场所底数(6月30日前)。全面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摸排走访,采集核查各类小场所基础信息,指导小场所使用安全治理模块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确保小场所安全信息采集全覆盖、无盲区。
(三)建立责任体系(6月30日前)。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等原则,根据上级对12类社会面小场所分类以及摸排底数情况划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并根据各类小场所涉及的燃气、特种设备、危化品、烟花爆竹、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明确各类场所对应的职能部门,落实每个小场所1名消防指导员(由消防专职工作人员或公安派出所民警担任)和1名安全巡查员(由负责场所信息采集并履行分片包干职责的基层工作人员担任),同时督促每个小场所配备不少于1名消防安全员,落实自我安全管理。
三、深入开展社会面小场所隐患排查治理
(一)集中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全治理模块全面掌握职责范围内小场所底数,11月30日前,开展一次社会面小场所隐患排查集中整治行动,实现每个小场所起底式排查、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挂牌整改,推动社会面小场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长效安全治理。充分发挥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类小场所通过安全治理模块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消防、用火、用电、用气等全方位的安全自查,每日落实“五看”打卡检查(一看火源是否关闭、二看电源是否关闭、三看气源是否关闭、四看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室内停放并充电、五看安全出口或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督促安全巡查员通过安全治理模块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全覆盖安全巡查,及时更新场所底数,排查上报安全隐患,指导回访隐患整改。
(三)动态跟踪问效。要建立健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责任体系,对小场所底数清单、分片包干任务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形成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跟踪核查督办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小场所落实主体责任。要定期调度社会面小场所安全自查、巡查和隐患整治情况,对安全治理模块应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做好安全治理模块推广应用工作,切实推动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员工岗位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地见效,努力实现对社会面小场所的全链条、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管,构建形成有创新、有温度、有发展的基层安全治理模式,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主要负责同志将亲自谋划、亲自推动,重点督办安全治理模块应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难题,并充分调动网格员、社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基层工作人员参与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确保各类小场所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断提升基层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各村(社区)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确保安全治理模块应用各项工作有专人全面协调推进,推动安全治理模块运用的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统筹形成合力。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安全巡查员、消防指导员,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和消防监督指导,督促小场所通过安全治理模块开展安全自查和每日“五看”打卡,提升自我安全管理水平。基层工作人员通过安全治理模块切实发挥“吹哨人”作用,最大程度协助属地政府更好落实责任。
(四)强化推进应用。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安全治理模块应用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小场所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上报质效。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