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农村工作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武进区秸秆离田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武农发〔2023〕71号)要求,经过自主申报、试点实施、第三方核查、现场验收和网上公示无异议,决定下达2023年武进区水稻秸秆离田利用试点工作资金,各地要加强扶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全额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激励作用。
附件:2023年武进区水稻秸秆离田利用试点工作资金明细表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2023年武进区水稻秸秆离田利用试点工作
资金明细表
序号
项目明细
所在镇
下拨对象
金额
(万元)
备注
1
水稻秸秆离田工作奖励资金
前黄
郭飞
24
武进区前黄春平家庭农场
武进区前黄李臣家庭农场
18
礼嘉
唐新益
30
雪堰
刘建林
洛阳
武进区洛阳金种子家庭农场
2
秸秆离田作业机具购置补助资金
8.08
8.52
1.52
8.64
11.64
3
水稻秸秆资源化利用奖补资金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
管理服务中心
11.5
用于支付秸秆利用主体奖补资金
合 计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