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武进区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的通知》(武动防指〔2024〕3 号)文件精神,我镇决定组织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统筹抓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等病种免疫工作。重点做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
1. 准备阶段。即日起至7月5日,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洛阳分中心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行动方案,做好疫苗、免疫标识、防护用品、注射器、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准备及相关经费安排、防疫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2. 实施阶段。7月6日至8月25日,各村与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洛阳分中心要相互配合,督促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实施免疫;对暂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养殖场户,组织开展集中免疫;重点做好新补栏畜禽及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确保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100%。要按照《2024年常州市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夏季消毒灭原工作,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和完善消毒制度,合理选择消毒药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消毒,确保消毒效果,并做好消毒记录。
3. 总结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洛阳分中心完成夏防工作总结,建立健全台账,迎接区级夏防工作绩效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工作任务。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相互配合,积极组织实施“夏防行动”,确保防疫质量。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防疫主体,承担防疫责任。
(二)加强经费和物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确保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疫病净化等工作所需经费及时按需拨付使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疫苗标识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点聚焦责任落实、物资验收、进出库登记、二次发放和规范发放使用等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确保疫苗、标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职责清晰、有章可循、追溯到人。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监测监管。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洛阳分中心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养殖场生物安全等培训,指导养殖场户规范做好畜禽免疫档案。科学实施动物疫情排查和免疫抗体监测,适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及时补免。强化动物防疫监管,对拒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和检疫隔离等防疫措施从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严格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四)做好应急管理。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个人)要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报告制度,及时调查处理可疑疫情线索,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要求,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及时消除隐患,严防疫情扩散。同时,要积极做好应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动物疫情发生风险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其他事项
为了解夏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评估夏防行动效果,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洛阳分中心要认真总结夏防中期、末期行动进展情况,按时向上级报送相关报表,并于8月31日前将夏防总结材料报至区动防指办。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