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武进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武农发〔2024〕79号)文件要求,结合洛阳镇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洛阳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统筹抓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等病种的免疫工作。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做好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二、组织实施
集中防疫行动从即日起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9月20日至9月26日,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镇秋季防控工作方案,完成各种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和防疫经费准备,做好防疫人员组织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9月27日至10月7日开展规模禽类、生猪、羊等相关疫病的免疫工作;10月8日至10月25日开展散养家禽禽流感、新城疫等免疫工作。
(三)自查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对防疫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密度和抗体水平不合格的进行补免,对免疫标识使用不规范的,要认真督导养殖场(户)按省、市、区要求落实到位。10月底前完成并上报秋防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落实。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落实,强化属地管理,履行各自职责。镇畜牧兽医管理服务分中心要抽调业务骨干组建防疫队伍,各村(社区)要安排1-2名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确保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行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督促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
(三)强化科学免疫。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猪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及时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组织防疫员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按照要求采取集中行动,逐场逐户指导或帮助其实施免疫工作,确保除怀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
(四)加强疫病监测。镇畜牧兽医管理服务分中心要充分依靠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兽医实验室作用,加强免疫效果采样送检,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消除隐患。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五)规范物资管理。镇畜牧兽医管理服务分中心要科学测算疫苗等防疫物资需求,按程序采购疫苗耳标等物资;加强物资发放管理,规范领用审核,定期盘点核对库存,确保各类物资有账可查、流向清楚、记录到人。
(六)开展技术培训。镇畜牧兽医管理服务分中心要结合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防疫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兽医工作人员与养殖场(户)相关环节人员科学防疫意识和技术水平。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