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支持和生活环境,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48号)、《关于实施“安康关爱行动”的通知》(苏老龄办〔2012〕12号)、常州市《关于深入推进2023年度“安康关爱行动”的通知》(常卫老龄202361号及《关于做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4〕10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及居民小额人身保险两项工作,现就2024年度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意义
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小额人身保险是武进区民政局、武进区老龄办与中国人寿在全省率先推出的民生工程,经过多年不断总结和推广,有效防止了农村居民突发意外事故,因残致贫问题。由于其收费标准较低、保障程度较高、保障范围较全,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通过政府引领,慈善救助,多维创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深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是积极应对我镇人口老龄化的一种手段,也是利用社会力量,减轻政府及个人负担,切实提高百姓生活质量的现实举措和有效途径。实施多年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目标任务
(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1.参保范围和标准:
(1)本镇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
(2)每年保费100元/人。
(3)保险期限一年。
2.参保要求:洛阳镇“安康关爱行动”老年人保险参保覆盖率目标设定为60周岁(含)以上户籍人口的95%,争取实现全覆盖。
3.保费来源
2024年,对于我镇参保人员,区慈善基金补贴20元/人;对于目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80周岁(含)以上独居和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群,区慈善资金予以全额补贴,镇财政对各村(社区)60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补贴10元/人;不参保人员不享受此项补贴。
(二)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本镇60周岁以下人员。
2.参保要求:根据省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要求,洛阳镇60周岁以下户籍人员参保率确保40%,并争取提升到50%。
保费筹资主要以个人为主,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补贴、集体出资等多种方式给予补助。对于目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生活困难残疾人,区慈善资金予以全额补贴。
三、有关要求
1.各村(社区)对60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补贴不得低于20元/人。对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90周岁(含)以上人员的参保必须100%完成。
2.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3.完成参保数比例的村享受镇级补贴。
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充分发动,重点宣传参保范围、参保内容、资金来源和参保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切实提高全村(社区)参与的积极性。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