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洛阳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11号)、省安委办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苏安办〔2023〕11号)、市安委办等五部门《常州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常安办〔2023〕38号)及武进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2〕3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23〕65号)、《关于各镇(街道)部分职能机构更名的通知》(武编办〔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洛阳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建设
(一)整合组建领导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洛阳镇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实施“多委合一”,整合镇安委会、消安委、减灾委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组建洛阳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洛阳镇应消委),负责镇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综合减灾、消防安全的组织、指导、协调并督促落实等工作。洛阳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消委主任,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分管领导为副主任,镇政府各部门为成员。洛阳镇应消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消办),依托洛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体化运行。
(二)优化设置工作机构。坚持发展和安全齐抓共管,根据洛阳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实际,整合相关职责、人员和力量,将洛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更名为“洛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独核定副局长1名,专门负责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洛阳镇派出所负责治安工作的副所长或牵头负责消防工作的相当职级职务民警、洛阳镇专职消防队负责人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应消办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由负责应急管理的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专门负责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岗位,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不少于5人,洛阳镇派出所和消防救援部门各另派驻1~2名工作人员,其余工作人员数量不低于该局工作人员总数的20%。派出所和消防救援部门派驻人员要专门从事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与公安派出所和消防救援部门的联络沟通,协助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政府专职消防员和网格员的使用,作为安全检查、防火巡查和事故预防的补充力量。
(三)明确村(社区)工作任务。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成立村(社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在镇应消办指导下,做好区域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和抗灾自救等工作。根据《武进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武安办发〔2022〕11号)要求,落实网格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与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融合发展,切实发挥“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作用,打通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管理和灾害事故防范“最后一公里”。
二、全面强化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一)强化属地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属地责任,党委、政府工作会议每季度研究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不少于1次。建立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每季度或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督查检查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干部履职评定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离任审计等全过程管理。
(二)强化部门责任。洛阳镇应消委建立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严格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到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建立完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隐患查处移送、联合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洛阳镇应消委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外加强“统”的力度,对内落实“分”的责任。
(三)强化消防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监管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推行清单化管理。洛阳镇应消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职能,按照上级明确的消防检查范围划分规定,组织洛阳镇应消委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发现的问题;对于逾期未整改的消防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事项及时报送至镇应消办,由镇应消办依照相关规定向相应职能部门移交处理,确保违法行为得到严肃惩治。
(四)完善工作机制。镇应消委加强与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减灾委员会、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衔接,建立由武进区议事机构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抓主办的联动机制,综合性工作由武进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下达至洛阳镇应消委,由洛阳镇应消委统一分派处理,日常工作由武进区相关部门指导洛阳镇对口职能部门落实,确保上下联动、协调顺畅。消防救援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各自消防监管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联动,确保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无盲区、全覆盖。
三、全面深化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支撑体系建设
(一)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武进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武办发〔2022〕5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员、场所、装备等配备,采用“联合组队、合署办公”模式,原则上执法大队派驻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明确2至3名工作人员(至少含2名执法人员),成立洛阳镇执法中队,共同完成执法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派驻人员在监管、宣传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探索形成“专业执法+网格监管+联勤联动”全域立体化执法路径。持续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统一形象设计,确保具备办公、指挥调度、调查询问、物证保存、装备存放、档案管理等功能。
(二)强化洛阳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编制演练,针对辖区内安全风险实际,按照“1+13+X+Y”的模式,编制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指导村(社区)建立职责清晰、操作性强的“多案合一”应急手册;加强洛阳镇应急救援队伍与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协同,有针对性地开展队伍拉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演练,有效提升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洛阳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洛阳镇整合各部门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负责预警信息传送、灾害事故现场管控、人员疏散转移和抢险救灾物资发放等工作;村(社区)结合实际,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洛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指挥。涉及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的,按照《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执行,应急时可以由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完善以实物储备为主、协议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补充的储备机制,洛阳镇应消委积极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突出应急救援主要方向,合理确定物资储备范围,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日常补充机制,定期维护保养。村(社区)按照“参照乡镇、结合实际、按需配备”的原则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四、全面完善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洛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加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作为高质量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洛阳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加大对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日常办公、应急装备、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探索建立洛阳镇应急管理人员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抚恤制度,保障应急值班值守和抢险救援相关经费,按照“准军事化”建设要求,统一配备服装。加大对社会救援队伍的扶持力度,推动社会救援队伍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鼓励激励。保持洛阳镇应急管理队伍相对稳定,加强人员实名制管理。统筹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常州大学应急管理学院和有关高校,组织应急管理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洛阳镇应急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武进区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每年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积极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予以褒奖激励,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浓厚氛围,不断提振洛阳镇应急管理干部精气神,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附件:1.洛阳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2.洛阳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3.洛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岗职责
4.村(社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职责
下载附件:洛政发【2023】28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