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及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常州市武进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区政府办、司法局在各地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2024年度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规定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本目录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理由依据、拟解决的问题、解决方案、决策进度等内容,各承办单位应及时准确填报,完善相关信息。
五、区风险评估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别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六、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武进建设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2024年度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