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渔港管理的通知》(苏农办渔〔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武进实际,经研究,决定撤销滆湖太平港渔港和滆湖坊前渔港,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