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基层分中心:
为规范有序做好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工作, 现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 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24年1月9日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 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效实现事业单位专 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我局 实际,现制定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局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此办法。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及管理办法
( 一)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 任职条件确定,基本任职条件为: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 体条件;
3、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 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并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
4、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 6 年 (以周年计算,以下同)以上。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聘用须报区 人社局核准通过。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 3 年 以上。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 4 年以 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 2 年以 上。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在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 2 年以上。
(8)专业技术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分 别按现行各专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二)聘用办法
1、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充足情况 下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如存在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多名人员同时竞争同一个专 技岗位的情况,单位将按以下条件进行拟定聘用人员:
( 1)获得相应职称资格时间长者优先;
( 2)条件1相同, 以工龄长者优先;
(3)条件1、2相同,以担任职务高者优先;
(4)条件1、2、3相同, 以在事业单位任职年限最长者优 先;
(5)条件1、2、3、4相同,以近五年来获得年度考核优秀 等次多者优先;
(6)条件1、2、3、4、5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
(7)其它特殊情况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聘用程序
1、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
2、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根据聘用条件及办法确定拟聘 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办理聘用手续。岗位聘用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