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51)已完成整改,现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编号51):落实防范汛期水质下降工作走过场,问题清单排查不全,汛期预案未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大部分泵站未实施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移动应急污水处理站等治污举措,往往“一提了之”,排污入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支流支浜消劣整治,对辖区排涝泵站所处支流支浜排涝进行排查,对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支流支浜编制“一浜一策”整治方案,落实有效整治措施。二是优化排水管控机制,建立水利、生态环境、生态办、河长办及乡镇板块联动的排水管控机制。三是加强排涝泵站管控,由部门牵头、属地主导,落实辖区内排水管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内部管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闸站调度运行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整改情况持有异议,可向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提出。
联系电话:0519-67892009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