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常州市武进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5月16日武进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常州市武进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政办发〔2020〕52号)同时废止。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