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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创新型、领军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常州市“首席专家”选拔办法》(常人才〔2018〕3号)、《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办法》(常人社发〔2020〕128号),今年将开展常州市首席专家、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州市首席专家选拔工作
(一)申报范围
从全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拔产生,党政机关不在选拔范围。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有良好声誉及较高社会知名度,具有卓越的创新创业能力,在某一领域或行业做出突出贡献、发挥引领作用、能代表现阶段常州在该领域的最高成就;在常州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一级以上职业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内一流学术水平,在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原创性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取得重要突破,享有较高声誉;
2. 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高新技术成果或先进管理经验,创(领)办或管理企业,创造国内外标志性品牌,企业实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
3. 具有国内领先的专业技术水平,主持并完成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国际合作等项目,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 有专门的技能技艺,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消化、吸收或传统工艺的继承、创新、弘扬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5. 在其他领域为常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在全国或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高端人才。
以2019年以来的工作实绩为主要评选依据。
(三)申报和选拔程序
采取组织推荐方式。
区人社局负责企业常州市首席专家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须经辖市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市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人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须经各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价和影响力评议,产生建议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定,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批准。
(四)报送材料
1.《常州市首席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需单独装订,同时提供电子版)。
2.《常州市首席专家人选情况表》(只需电子版)。
3. 其他证明材料(书面材料一份,需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1)业绩材料(500字以内);(2)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3)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与专著复印件;(4)获奖证书复印件;(5)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的材料。
4. 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
二、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工作
(一)选拔类别
包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
(二)选拔范围
在全区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
(三)选拔对象
在企业领域一线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已获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常州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不再参加本年度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
(四)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一级以上职业资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长期在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在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技能技术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以下优秀人才:
(1)科学研究水平先进,科研课题具有独创性并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2)专业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专业技术水平先进,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3)应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或领办企业,综合竞争实力行业领先,在管理工作中运用现代理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经营管理人才。
(4)技能技术水平较高,在发明创造、技能革新、技能攻关、技能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业绩突出,获得省以上荣誉称号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以2021年以来的工作实绩为主要评选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五)选拔程序
1. 由所在单位推荐并按所属行业报武进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2.区人社局负责企业专业技术及高技能领域突出贡献人才的人选推荐工作,按照推荐数上报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中,35周岁以下优秀人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3. 市人才办、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
(六)报送材料
1.《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两份,需单独装订,同时提供电子版)。
2.《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情况表》(只需电子版)。
3. 其他证明材料(书面材料一份,需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1)业绩材料(800字以内);(2)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3)近2年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与专著复印件;(4)近2年获奖证书复印件;(5)近2年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的材料。
三、有关要求
1. 各企业推荐过程中须对所有推荐人的政治、品行、道德、廉洁等情况严格把关。
2. 常州市首席专家及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申报材料请于9月18日前报武进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企业专业技术类联系人:沈文君
联系电话:86310905
地址:武进区武南路518号武进人力资源市场405室
企业高技能类联系人:金承楠
联系电话:86529703
地址:武进区武宜中路116号北楼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