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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及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由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批准,于2024年1月22日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体系。发挥常州市武进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落实作用。推进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组建,优化垃圾分类工作会商协调机制。
(二)完善分类制度和引导机制。制订考核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考评挂钩。落实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先行制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落实源头减量任务。落实源头减量政策措施。推行“绿色办公”,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
(四)开展垃圾治理综合整治。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确保过渡期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五)强化源头分类投放管理。住宅小区按“四分类”要求设置投放点、投放设施和宣传标识。组建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
(六)提高分类投放便利化水平。开展投放点改造提升“微更新”行动、投放环境治理行动和投放模式优化行动。
(七)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有关单位抓好分类点位规范运行,落实垃圾收运专项处置,规范可回收物市场秩序,鼓励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
(八)加快处置终端和收运体系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优化城区生活垃圾转运体系。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提高家庭厨余垃圾收运量。完善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站点与“两网融合”体系建设。
(九)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与指导。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扩大垃圾分类公益宣传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十)激发全民参与热情。开展志愿服务,发动群众,引导社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十一)构建激励约束体系。运用综合评估与第三方测评成果,实施垃圾分类达标小区“红黑榜”管理机制,激励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职责
各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各镇、开发区、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牵头部门的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报送;建立半年度、年度总结制度,各单位及时总结工作进展。
(三)落实资金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按照区、镇两级事权划分,由区、镇两级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
(四)强化考核监督
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完成情况等方面开展考核,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结合省、市考核结果,系统点评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
(五)贯彻法律实施
各单位应开展《常州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学习培训,建立生活垃圾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惩罚激励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