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政策解读> 内容
2023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武进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它机构,或是具有武进区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武进区居住证的个人,并以武进区地址申请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在武进区域内缴纳社保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中企业类奖励对象需满足年度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为A或B类。
二、申报范围
1.授权发明专利、海外授权发明专利、马德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奖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发明专利、注册的马德里商标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产品;
2.高维持发明专利: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维持超过10年(含)的有效发明专利。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已还本付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4.知识产权保险资助: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的商标或专利等知识产权保险;
4.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奖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被省或市级认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
5.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奖励:2023年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合格的企业;
6.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
7.专利奖及专利发明人奖励:2023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或优秀奖,江苏专利金奖或优秀奖,省专利发明人奖的单位或个人;
8.知识产权人才奖励:2023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等国家级荣誉,2023年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知识产权专业高、中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
9.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2023年已获得胜诉的境内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或2023年已获得胜诉或达成实质意义和解协议的境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023年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
10.正版正货项目资助:2023年认定的国家、省、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项目单位;
11.代理机构奖励:2023年通过常州市保护中心快速审查通道授权的代理发明专利量位于武进区前三名的代理机构。
12.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奖励:2023年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的中小学。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除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自然人身份证)、《常州市武进区知识产权奖励申请表》、信用承诺书外,根据申报资助类别需另行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①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②当年实际缴纳的官费收据;③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清单(附件3);④享受首件发明专利奖励的,需提供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的证明材料。
2、高维持发明专利:①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②当年实际缴纳的专利年费收据;③高维持发明专利清单(附件3)。
3、PCT、海外授权发明专利:①当年授权的PCT、海外发明专利清单(附件4);②PCT国际公布文本扉页、海外发明专利证书和相关专利审查机构发布的专利授权公告著录项目页,及对应的中文翻译件等复印件。
4、马德里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对应的中文翻译件等复印件(一个国际注册号限定奖励一次)。
5、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奖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证明文件复印件。
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①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复印件;②银行发放贷款凭证、还贷凭证、利息支出凭证(按月归集)复印件;③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④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知识产权保险:①投保专利或商标相关权属文件以及保险保单复印件;②专利或商标保险保单缴费,以及银行转账凭证、记账凭证等材料复印件。
8、知识产权人才奖励:①本地社保证明文件;②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等国家级荣誉证书或者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专业高、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9、知识产权维权援助:①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及案例分析报告等研究成果;②侵权警告函、律师函、起诉状、禁令、判决文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及其执行等材料复印件;③举证应诉、法律服务合同等材料复印件;④企业专利维权的诉讼费、代理费用发票等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10、驰名商标:获得行政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1、代理机构:①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出具的排名及发明专利授权量占结案总量比率等的盖章证明;②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12、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奖励:①知识产权文化教育和普及活动总结(含活动意义、活动对象、活动内容、活动效果等);②开展活动的书面以及图片、影像等佐证材料(公开的活动通知、满足活动和活动人数要求的签到表、负责人签字的活动总结、教师劳务费支出凭证、现场照片等)。
(二)线下申报
申报单位将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盖章装订后一式一份,提交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分局,由分局初审盖章后统一交到区市监局(知识产权局)。
四、其他事项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和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参照《武进区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武政发〔2022〕8号)执行,单独受理。
五、联系方式
高新区分局 86488560 武进区常武南路525-3号
西太湖分局 86361227 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楼
雪堰分局 86211030 雪堰镇漕桥金三角东路200号
礼嘉分局 81001316 礼嘉镇青洋南路82号
前黄分局 86511069 前黄镇前灵路6号
湖塘分局 86370525 湖塘镇人民中路516号
牛塘分局 86390667 牛塘镇长虹西路白家村
洛阳分局 88791026 洛阳镇戴洛路110号
湟里分局 83340245 湟里镇湟东北路20-1号
嘉泽分局 83800095 嘉泽镇嘉泽新苑2-22号
区市监局知识产权科 86311076,86318139 延政中大道28号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