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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跨省转移接续?这份指南请收好!
发布日期: 2024-09-25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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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领取失业金可以回户籍地申领吗?外省就业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跨省转移接续?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可以网办吗?这些疑问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

01 文件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

02 申办对象

1.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选择回户籍地(跨省)申领的。

2.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本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提醒: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可在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03 申办渠道

1.线上申办。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理。

◇补充说明:线上提交转移申请后,转入地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即发起后续转移流程,申请人可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转移办理进度。转入地和转出地一定要选正确,若选择错误转移申请会被拒绝。

2.线下申办。失业人员将失业保险关系从外省转入本地的,可持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于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至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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