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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有效防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力提升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基金管理风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近日,我区开展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范围为2023年以后新纳入管理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我区重点检查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湖院区)、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南院)、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常州西太湖医院、常州九洲金东方医院5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检查内容主要为协议机构内部管理、档案、监督制度是否健全、工伤治疗路径是否畅、记账项目是否真实、数据上传是否准确;协议机构是否存在空挂床、虚开药物、虚假治疗等违法问题,是否存在非工伤部位用药、串换项目、处方管理不严等违规问题。
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自查阶段,调取查看相关协议机构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共检查552人次报销材料。互查阶段,抽取调查查看相关协议机构病案共29份,由市社保组织开展,邀请医疗专家,同各区级社保经办机构互相查阅病历资料、报销材料,并开展交流研讨。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是落实部省通知要求、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防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风险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区社保中心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为我区工伤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