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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用工灵活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切实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我省出台新政,综合工时工作制实施时限由原来的一年为主放宽到三年。
01新政策有哪些利好举措?
(一)对目前已经获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确定劳动关系持续和谐稳定的前提下,分批逐步将原实施期限延长到三年。
(二)对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 A 级企业新申请或延长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免除提供劳动用工规范、集体协商制度完善证明材料,实施期限直接审批为三年。
02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新政策?
符合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 号)第五条规定,劳动用工规范、集体协商制度完善的企业。
劳动用工规范,指企业与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全员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规定。
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指企业在申报前已经按照《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同意,集体合同签订双方主体资格、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集体合同内容合法。
03综合工时工作制时限放宽政策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