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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第六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将以推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全面提高国家课程实施水平;确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断加强学校内涵发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培育人才,努力建设高品质学校,提高全区学校整体发展水平。
一、实施时间
第六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须在学校完成第五轮发展规划规定的目标、任务以及进行总结性评估工作之后,于2020年12月底前研制完成。第六轮发展规划的时限为三年(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
二、规划制订的原则
1.民主性原则。广泛发动师生、家长、社区成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制订规划,使规划能代表各方利益,充分利用群体智慧,确定的目标任务须征得地方政府认同,经专家和行政评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将制定规划,成为凝心聚力、振奋精神的过程。
2.前瞻性原则。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制订必须面向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顺势而为。学校培养目标、理念系统、制度设计、队伍建设、课程开发等应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和超前性,真正体现现代化、高品质、有特色、多样性。
3.项目化原则。项目是实施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的有效载体,具有先导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等特点,可以从发展规划、课程建设、课堂教学、考试评价、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校科研、教育信息化、课程游戏化、特色文化建设、课程基地建设、产学研合作、专业建设等不同角度切入。
4.发展性原则。要继承学校发展传统,客观分析学校的现状、问题、条件,确定规划起点,明晰发展方向,明确三年规划的任务目标,不好高骛远,做到基于实际又高于实际,确保发展定位科学合理,真正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整体发展。
5.可行性原则。要合理选择发展规划的行动策略和实施路径,避免大而全,杜绝假大空。力求立意新,切口小,选题精;做到行动实,挖掘深,参与广;让学校师生成为规划实施的主体,充分体现学生的成长、教师的发展,全面提升学校主动发展的内涵和品质。
6.规范性原则。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制订过程、文本结构要完整规范,内容表述要清晰,做到要言不烦,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行动措施要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实施效果,区教育局决定成立第六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职业与社会教育科、组织人事科、督导室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基础教育科牵头开展。在此基础上,相应成立以下机构:
1.研究中心: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组建学校主动发展研究指导专家库,由课程专家、教学专家、评价专家、管理专家、教科研人员、技术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研究中心突出对学校主动发展关键元素的研究,强调对学校个性化需求的过程性指导,强调对不同类型学校的分类指导。力争三年内,围绕学校课程建设、教学方式转变、教师专业发展、管理机制创新等重点领域,形成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成果。
2.评价中心: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主要有国内知名教育专家、人民政府督学、区教育局职能处室及各有关部委办局专业人士组成。评价中心具体负责制定《武进区学校主动发展质量评估细则》,重在诊断目标达成情况,突出学校的成长性和发展度,建立以“学生发展”、“课程发展”、“教师发展”、“学校管理”、“特色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学校评价体系。
3.资源中心: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成员有局党政办公室、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职社科、组织人事科、督导室、教师发展中心。资源中心主要负责编制第六轮学校主动发展经费总预算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全面规划各中心工作经费,重点保障人员培训、表彰激励等经费,建立经费使用监督机制。
4.推广中心: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成员为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职社科、教师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等。推广中心具体负责制定完成《武进区学校主动发展成果推广方案》,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讲述“学校主动发展故事”,二是开展“学校主动专场日”活动,三是拍摄“武进区学校主动发展纪录片”。
四、规划文本结构
第六轮学校发展规划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学校发展背景分析,重点分析学校现阶段发展优势和面临的问题、挑战和发展机遇。第二部分是学校发展理念和目标,学校发展理念和目标是学校发展的核心问题,理念要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素质教育精神,明确学校发展目标、教师发展目标和学生培养目标。第三部分是学校发展的战略措施,构建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重点项目和统领学校发展课题。第四部分是学校发展规划的保障体系,制度、管理、资源、环境等保障规划的实施。规划文本可附学年度目标和学年度实施计划等内容。文本篇幅最长不超过10000字。
五、规划评审
规划评审过程中,评审者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要与学校进行广泛交流和沟通,充分了解被评审学校的历史和发展现状,了解学校所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愿景,与学校共商学校发展大计。
2.要对规划进行多方位考察,既要关注规划文本是否适当,又要考虑规划形成过程是否规范;既要关注规划文本结构及表述形式,又要关注规划的内涵;既要关注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的适切性,更要关注措施是否有效,保障是否有力。
3.要在认真研究规划以及与被评审学校充分对话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指出规划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为被评审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发展规划提供指导性意见。
六、评审程序
1.专家评审
(1)前期准备。组建评审专家组,学校可邀请省内外教育专家、知名校长、特级教师等组成。规划评审专家组审读学校发展规划,充分交流意见,确定与校方交流的主题和领域,确定交流提纲。
(2)正式评审。校方汇报学校发展规划研制过程,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结构框架,重点项目,实施措施等;专家组咨询,双方交流意见与建议;专家组评议;公布评审报告(初稿)。评审报告的结果分通过、基本通过、暂缓通过三种。
(3)调整修改。专家组向学校递交规划评审正式报告;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调整和修订发展规划,两周内递交修改稿并根据修改调整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行政评议。
2.行政评议
(1)前期准备。教育局学校主动发展领导小组组建行政评议组。行政评议组由局领导、联系镇及有关科室人员等组成。学校向行政评议组汇报专家组审议情况,行政评议组审读学校规划,充分交流意见,确定与校方交流的主题和领域,提出要求学校履行的职责和教育实验项目,确立交流提纲。
(2)正式评议。学校向行政评议组汇报规划总体思路、实验项目和重要措施,提出需要行政支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行政评议组咨询,与校方对话;行政组评议;行政组公布评议报告和评议结果,结果分同意、基本同意和不同意三种。被确定为不同意的发展规划需重新修订后进行复议。
(3)签订协议。由区教育局与规划评议通过的学校共同签订第六轮学校主动发展协议。
七、表彰奖励
区教育局将开展学校主动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性评估,表彰取得规划实施成效显著的学校。组织开展学校主动发展优秀项目评比,并表彰奖励。同时组织学校参加常州市教育局组织的学校主动发展优秀项目评比和主动发展示范校评选。
八、有关要求
1.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专家评审和行政评议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学校主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专家评审组由学校负责组建,行政评议组由学校主动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组建。
3.经评审同意的规划必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4.“武进教育信息网”设“学校主动发展”栏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上网交流学习。
5.具体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0年9月)制定“第六轮武进区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指导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题培训。
第二阶段(2020年10月—12月)各校研制第六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
第三阶段(2021年1-2月)各校组织规划的专家评审、行政评审,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
第四阶段(2021年3月)教育局与学校签订协议。编印《武进区学校第六轮三年主动发展规汇编》并在“武进教育信息网”的“学校主动发展”栏目提供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