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经济发展局、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施情况管理和绩效考核,促进其加强制度创新、强化运行管理、重视队伍建设和增强服务能力,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武科发﹝2020﹞34号)要求,现组织对2013年、2016年、2019年三个年度认定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两年(2022年1月1日- 2023年12月31日)的运行绩效进行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范围
2013年、2016年、2019年三个年度立项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升格为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不参加本年度绩效评估),参评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评依据
按照《常州市武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武科发﹝2020﹞34号)要求,以被评机构提供的数据和材料为主要基础信息,结合实地考察,综合专家咨询意见,提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结论。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摘牌。对未按要求参加绩效评估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无特殊情况的视同摘牌处理。
三、进度安排
1. 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26日,各承担单位准备评估申报材料;
2. 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2日,根据评估结果,现场走访考察部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参加本次验收的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求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常州市武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执行情况调查报告》(见附件2),按照封面、承诺书、运行情况总结、执行情况调查表、附表、附件材料清单的顺序一式一份签章后装订,送至所在辖区主管部门(各镇经济发展局、开发区科技局),同期报送一份电子材料。其中相关附件用于佐证调查表和附表中的数字及内容,依托单位应对送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请各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材料收齐盖章后统一送至武进区科学技术局产学研合作科。现场走访考察期间配合武进区科技局做好路线安排、引导等相关工作。
3.请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单位接本通知后,根据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按时报送有关绩效申报材料,并配合武进区科技局做好实地走访考察工作。
联系地址:武进区政府5号楼405室
联系人:金星、黄发旺 联系电话:86310511
附件:1.附件1: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清单.doc
2.附件2:2023年常州市武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执行情况调查报告.doc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