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23年全区畜牧兽医工作要求,全镇要持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生产安全等重点工作,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现就做好全镇2023年度畜牧兽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100%,无纸化出证率达100%,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全覆盖,着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1. 做好重点病种有效防控措施的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重点抓好春季、夏季和秋冬季三大集中防疫行动。春季集中防疫于3月中旬开始至4月底完成;夏季高温大消毒和集中补免行动于6月中旬开始至8月中旬完成;秋冬集中防疫行动于9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下旬完成。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科学谋划、精心部署、相互配合、有效落实,查漏补缺,确保防疫时段、品种、病种、主体“四个”全覆盖。非洲猪瘟防控要抓严清洗消毒、监测排查、生物安全管理、调运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动物狂犬病防控要继续推进《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扎实推进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尤其抓好农村地区狂犬病拉网式免疫工作。
2. 做好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疫病防控。组织对我镇休闲观光类家庭农场、萌宠乐园、大型综合体、学校劳动教育等重点场所开展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的养殖情况普查,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主体动物防疫责任,加强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普及,提高主动防疫意识,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3. 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调整完善。自2023年4月1日起,按上级统一部署,猪瘟和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退出我镇强制免疫,同时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明确畜禽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继续实施强制免疫。
(二)突出全流程,着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养殖环节。以生猪、蛋禽、肉鸡等畜禽品种为重点,扎实推进全镇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畜产品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测。加大“瘦肉精”专项监测力度。2023年我镇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2.产地检疫环节。规范动物检疫报检点管理,实行检疫值班制度,严格按规程实施检疫。全面推进无纸化检疫出证。根据省统一要求,有序开展系统推广应用和宣传引导等工作。
3.无害化处理环节。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贯,严厉查处病死动物乱抛乱弃行为,我镇病死动物均及时送交区动物卫生处理收集点,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发生乱抛弃病死动物行为。认真排查区域内有无收购、宰杀、销售病死动物与肉品的窝点,鼓励群众举报,一经发现,及时上报违法线索,坚决依法打击。
(三)突出全行业,着力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行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提升全镇畜牧兽医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2.畜禽养殖长效整治行动。开展畜禽养殖长效管理巩固行动,落实违规养殖巡查报告制度,定期巡查,及时掌握和汇报全镇各网格落实养殖分区管理、违规养殖及时处理和保障治污设施运行等情况,确保辖区内无新增反弹现象。
3.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动物诊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属地管理。成立畜牧兽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畜牧兽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应急指挥。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畜牧兽医管理服务湖塘分中心、镇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镇经济发展局农贸市场岗、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湖塘派出所、马杭派出所、鸣凰派出所、镇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岗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动物主体所在的社区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管理服务湖塘分中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对各社区的考核。各社区要充分认识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落实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本区域内的畜牧兽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以对社会和民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人员保障,尤其是在组织开展三大防疫集中行动和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监管中,各社区要组织2-3名专职人员与镇动物防疫员一起齐心合力,逐村逐户过堂,切实做到畜牧兽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强化物资保障,畜牧兽医管理服务分中心要根据畜禽养殖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疫苗、耳标和消毒药等物资的组织、储备和管理工作;强化经费保障,要为开展畜牧兽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落实好工作经费,确保畜牧兽医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措施落实。畜牧兽医工作是一项依靠科学、严格管理、群策群力的系统工程。优化畜禽养殖结构调整,促进畜禽养殖生态环保;加强免疫,建立可靠的保护屏障;加强检疫,严防外疫传入和疫情传播;加强消毒,科学合理消杀病原微生物;加强监测,及时了解掌握畜禽的健康状况;加强监管,保障相关规定要求的落实到位;加强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考核,切实增强责任制的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