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区、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了确保清明期间祭扫工作平稳有序,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镇清明期间各类殡葬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殡葬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互相配合,属地管理为主。
3.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应急领导小组
镇成立清明祭扫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残联)岗,全面负责处置清明祭扫期间的突发事件。
组 长:丁 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时培红 党委副书记
上官欣 副镇长
徐 敏 副镇长
吴旭东 副镇长
陈黎云 党委委员
成 员:唐修群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金静菊 办公室宣传岗三级岗C档
张英武 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三级岗C档
徐 宁 行政审批局民政(残联)岗三级岗C档
张志伟 湖塘派出所所长
王晓飞 马杭派出所所长
孙振华 鸣凰派出所所长
陈 凯 湖塘交警中队中队长
各相关社区书记,各骨灰寄存堂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残联)岗,由徐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社区、淹西陵园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组成应急处置机构,随时处置本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为了高效平稳处置清明祭扫中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必须与镇宣传、应急、公安、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作关系,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联系,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四、应急机构职责
(一)镇应急处置机构的工作职责
1. 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和督促所属殡仪馆、公墓、骨灰寄存堂等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备案工作。
2. 具体监督、检查和指导殡葬服务单位的各项应急措施的制定和准备工作落实。
3. 组织指挥救援、疏导和调解工作,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发布处置命令。
4. 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区民政局报告和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5. 组织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二)各相关社区、骨灰寄存堂、淹西陵园的工作职责
1. 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预案分析,明确人员分工职责。
2. 各社区对本区域内的骨灰寄存堂做好日常安全督查。
3. 清明节期间,必须每天向镇清明祭扫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当日的祭扫情况。
4. 组织指挥救援、疏导和调解工作,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
5. 事件发生后,及时向镇民政(残联)岗报告和有关单位通报情况。
五、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一)发生事件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自行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镇应急处置机构报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镇应急处置机构接到报告后,因根据事件的起因、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按处置方案迅速下达命令。及时赴现场指挥,控制事态,并密切关注舆情,加强与宣传部门、媒体沟通衔接,做好舆情应对。发生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区清明祭扫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区政府,并指派有关成员,协调有关力量,赶赴出事地点,协助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和事件处理工作。
(三)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有治安事件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四)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件现场前,有关单位要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件时,应做好标记,尽量保护事件现场的客观完整。
(五)镇应急处置机构应及时向区清明祭扫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报发生事件的处理情况。
六、应急处置的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依靠当地政府,属地为主。应急处置机构应明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殡葬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事件处置的第一负责人。
(二)快速化解原则:遇有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及时处置,力求快速化解,快速平息。
(三)依法处置原则:要严格依法按章进行处置。同时,处置过程中既要坚决、果断,又要讲文明、讲策略,尽量避免失误、减少损失,淡化影响。
(四)快报慎报原则: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单位要在第一时间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2小时内报送文字报告。对事件较紧,一时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突发事件,可按照本原则,由单位负责人先电话口头汇报再递交书面报告。
七、突发事件报告
(一)重大事件发生后,报告单位要向属地政府和镇应急处置机构报告,镇应急处置机构接到报告后,要以电传、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以最快速度,向区清明祭扫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二)报告内容应准确明了,并随着事件的逐步明朗化和事故处理的深化,使有关方面对事故及事故处理有全过程的了解。
八、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结案
(一)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在重大事件善后事宜处理基本结束后,有关单位应书面报告镇清明祭扫工作应急处置机构,内容包括事故原因、善后处理、经验教训和防范及今后改进的措施等。
九、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镇清明祭扫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送。及时与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二)各单位要提高祭扫接待工作的安全有序意识,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镇宣传、应急、公安、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的宣传引导、交通疏导、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和业务接待等方面,制定、完善处置预案。
(三)各单位要落实好必要的应急设备,加强值班力量,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特别当发现事故隐患时,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镇政府和镇清明祭扫工作应急处置机构报告。
(四)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快速反应。
(五)切实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对思想麻痹、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祭扫高峰期(2023年3月4日—2023年4月5日),高峰日为上述时间段内的星期六、星期天,镇应急处置机构的相关单位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
(二)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各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动态。
(四)加强值班。向社会公布重点部门的值班电话。镇清明祭扫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工作日:86581107,非工作日:86552285。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