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跨登记机关迁移是令很多主体头疼的问题。原先经营主体迁移需要在迁入地办理迁移调档申请,自行将调档函送达迁出地,迁出地将档案邮寄至迁入地后,再办理迁入登记及企业住所变更手续,企业不仅需要折返跑,还耗时长、成本高。
为有效解决经营主体迁移的痛点、难点问题,武进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全省经营主体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通知》,将省内经营主体迁移涉及到的迁入登记、迁出登记和变更登记等环节整合办理,通过重构迁移登记工作流程,拓宽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提升迁移登记信息化工作水平,实现一地一次办,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迁移程序进一步简化
省内经营主体申请迁移无需再向迁出地登记机关提出迁移申请,仅需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到经营主体申请后将当场作出处理,随后迁出地登记机关将通过系统内部流转收到迁出相关数据并办理迁出,至此经营主体迁移登记已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此外,办理经营主体迁移调档也可登录“江苏省经营主体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充分实现“不见面审批”。
二、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
经营主体迁移办理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对材料齐全、符合迁入条件的经营主体,迁入地登记机关将在1个工作日内同意迁入并生成《准予迁入调档函》推送至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在收到经营主体迁出数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最后再由迁入地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迁入登记手续。
下一步,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将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迁移调档操作,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经营主体迁移调档便利化水平,切实提升经营主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