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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进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2023-05-23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鉴于工作需要,拟部分调整武进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恽淇丞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   栋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殷海峰   区城管局局长

王今丰   区政府办副主任

钱   涛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区委编办主任

周小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巢   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夷建良   区发改局局长

曹雄伟   区教育局局长

张建伟   武进公安分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   荣   区民政局局长

薛健峰   区司法局局长

汤   枫   区财政局局长

谈正刚   区住建局局长

吴丹萍   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周   俊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钱勤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云峰   区商务局局长

居敏俊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左朝晖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祁   斌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   勇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亚杰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于   乐   武进生态环境局局长,区生态办主任

孔和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局长

武绍光   武进邮政管理局局长

沈   涛   区总工会主席

蒋雨晨   团区委书记,牛塘镇镇长人选

蒋   丽   区妇联主席

王伟华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   洋   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贺   军   绿色建筑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蒋志龙   雪堰镇镇长

潘宏杰   礼嘉镇镇长人选

葛   炎   前黄镇镇长

丁   涛   湖塘镇镇长

吕   威   洛阳镇镇长人选

王   乾   湟里镇镇长人选

蒲启城   嘉泽镇镇长

朱   敏   南夏墅街道办事处主任

巢俊杰   西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殷海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吴丹萍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更,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

二、职责分工

1.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运行管理;负责开展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督查指导、考核评价;负责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开展执法;负责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配备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

2.区委组织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

3.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组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对全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倡导“绿色办公”“光盘行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的组织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内容。

4.区委政法委:将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

5.区发改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等规划,做好垃圾分类有关项目的立项核准、备案或者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限塑工作,协助做好垃圾分类相关规划。

6.区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面覆盖,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7.武进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垃圾收运车辆线路审批、备案工作,协助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8.区民政局:负责将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9.区司法局:负责武进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经费保障工作。

11.区住建局:负责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中心城区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与物业管理项目的创优达标等考评挂钩;负责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督促指导园林绿地管理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2.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运行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规范标准、考核评价等文件,统筹推进垃圾分类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与考核评价,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适时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费制度改革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全区汽车站点、公交站点(含BRT站点)等公共交通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指导公交、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4.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废弃物中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化开发与利用。

15.区商务局:负责推进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配合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环卫回收网“两网融合”,推进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指导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工作。

16.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利用旅游景点、公益广告等媒介和平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负责推进全区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有效措施在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行业推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或者提供可降解替代品。

17.区卫健局:负责督促指导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开展情况逐步纳入本系统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18.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市场准入登记工作,并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相关信息清单。负责企业环卫设施投资项目核准审批。

19.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严禁过度包装”“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和“光盘行动”等源头减量措施。

20.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机构的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检查;倡导“绿色办公”,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21.武进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有害垃圾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有害垃圾的收集、暂存和处置工作;配合做好限塑和“光盘行动”等工作。

2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负责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做好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保障工作;将装配式、可移动的垃圾分类亭(房)等小型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

23.武进邮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各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可回收物回收区”,配合推进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环卫回收网“两网融合”;督促邮政、快递网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4.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25.团区委:负责组织动员全区青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组织青年团员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26.区妇联:负责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27.绿建区:负责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中心城区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