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政发〔2023〕1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抓好畜牧业生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犬类狂犬病防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工作,现根据我镇工作实际,就做好全镇2023年动物防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应免注册犬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犬100%建立电子档案;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推动我镇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进展。
二、工作重点
(一)提升畜牧业发展基础能力
一是开展畜禽稳产保供行动。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全镇畜禽生产,进一步调整优化生产结构,稳定规模化鸡场生产基础,推广肉鸡养殖新技术新模式,切实提高禽类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继续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依照江苏省《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3年),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强化技术指导,全面推广应用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是着力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规模养殖场的巡查指导常态化,实施规模养殖巡查指导全覆盖。统筹力量,结合对规模场开展的畜牧兽医日常监管同步进行巡查指导,加强技术指导和问题整改,开展法律法规、技术要求等宣传。规模场户处理利用档案规范化,统一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格式以及记录、留存、检查的管理办法。指导督促规模场户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并作为养殖档案的重要内容。
(二)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一是切实开展三大集中防疫行动。在坚持常年免疫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好 “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及“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三大集中防疫行动。春季集中防疫行动于3月开始至4月完成;夏季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于6月开始至8月完成;秋冬季集中防疫行动于9月开始至11月完成。各村(社区)以及各相关单位要科学谋划、精心部署、相互配合、有效落实,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起可靠屏障,不断健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要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宣传和巡查力度,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坚持常规监测、定点监测和集中监测相结合,切实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病原的监测力度,提高疫病防控对策的科学性。
三是规范犬只狂犬病免疫。继续推进《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扎实开展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尤其要抓好农村地区狂犬病免疫工作,采取集中拉网式突击防疫和定点免疫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全镇犬类狂犬病免疫覆盖率。
四是加强防控应急管理。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控应急机制,落实应急队伍,推进应急培训和演练,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全面提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水平。
(三)把握节点,着力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握五个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综合施策,强化精准治理,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生产环节,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行动,统筹推进畜禽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继续贯彻落实《江苏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立华牧业规模养鸡场为重点,稳步推进全镇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无害化处理环节,施行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集中收集,集中运输,养殖保险和信息联动管理。监督检查环节,以养殖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强畜产品例行监测、专项监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由农村工作局牵头,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落实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本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镇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各项保障,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各村(社区)要摸清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数量,做好重点区域的畜禽登记工作,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及时准备防疫所需各项物资,以及免疫应激反应药品等。强化人员保障,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成立“防疫小分队”,各村(社区)要安排骨干人员带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动物防疫行动。通过逐村逐户过堂,不留死角,切实做好全年防疫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防疫成效。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工作督查考评办法,对各村(社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因组织领导和履行职责不力,导致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流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