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强化我镇消防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指引》及《镇(街道)消防管理服务所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决定成立洛阳镇消防管理服务所(简称消防所),挂“洛阳镇消防管理服务所”牌子。
消防所设立所长1人,副所长2名,消防安全专职管理员2名。所长由镇安委办负责人兼任。主要职责: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工作台账资料;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对消防安全事故开展责任调查和剖析;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工作。
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