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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包括《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 (参保单位)》、《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 (参保人员 )》、《江 苏省企业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 (参保人员)》和《江 苏省企业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 ( 离退休人员)》。权益记录单附有全省统一的电子专用章和验证码,不再另行加盖鲜章,可作为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的书面证明。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可通过经办机构窗口、网办大厅、自助服务设备、移动应用程序等多种方式查询打印。
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受托人需持《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查询委托书》和双方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