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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384/2023-0003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苏建科〔2023〕153号 发布机构: 绿建区  
产生日期: 2023-09-26 发布日期: 2023-09-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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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的通知
苏建科〔2023〕15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落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号)、《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苏建科〔2023〕10号)要求,规范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助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实施,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技术解释。施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反馈至我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

  联系电话:025-51868661、51868578。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0日   

下载附件:苏建科〔2023〕153号 附件:江苏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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