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镇级预算和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武财农〔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镇人大预算审查和审计监督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镇级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重大任务财力保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作为预算支出安排的基本方针;加强部门收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
(二)总体原则
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全力聚焦人民群众 “急难愁盼”问题,推进民生实事。
二、预算编制要求
(一)优化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
坚持预算和政策对应,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减少交叉重复安排。加强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优先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对新增支出事项,优先通过优化单位支出结构、盘活部门存量资金等方式予以安排。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规模,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规范使用预算科目。
(二)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所有预算单位均需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除人员类和公用经费类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需编制绩效目标。在项目入库前,要切实做好入库项目立项研究、资金测算和论证评审等工作;在编制预算时,同步申报项目、政策和整体绩效目标;在预算审核时,未报送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不得进入预算审核程序。
(三)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管理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除国家、省、市、区、镇政府确定的决策部署、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年度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新增支出事项原则上通过统筹部门年初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落实,不得申请追加。
(四)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及上级财政部门要求,除涉密部门或涉密事项外,全面开展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编制、谁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五)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
预算编制全部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通过整合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报告、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和债务管理等预算管理环节,形成预算全过程的管理闭环,逐步实现预算全过程管理的一体化。
三、预算编制内容
(一)编制范围
所有镇级行政事业单位都要编制部门预算。
(二)收入预算编制
各单位应按照编细、编实、编全的基本原则,根据前三年非税收入实际征收情况,考虑政策性增减因素,如实编制2024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内容。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规定,科学测算年度各项收入,不得隐瞒、漏报、少报,对故意隐瞒收入,一经查实,全额上缴财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财政部门原则上按照“核定基数、一年一定”的方法,通过“二上二下”程序测算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三)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公用)
人员类项目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各类保险缴费等,其中人员经费按镇人事部门批准的人员性质、数量和核定的工资、津补贴、绩效奖等标准测算。
运转类项目(公用)支出包括公用经费、工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按镇核定的综合定额或单项定额标准测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增加预算。2024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总量不得超过2023年预算数。除保障单位正常运作外,大力压减行政开支,以最精简的资金资产保障单位履职需要,严禁铺张浪费。除镇党委、镇政府同意举行的活动外,原则上不安排此类活动经费。除必要的危房修缮外,原则上不安排现有的办公用房重新装修费用。镇政府一办七局办公用品由镇党政办公室总额控制、统一采购,实行领用制;水电费、邮电费由镇政府统一结算,不再进行部门预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镇定额进行部门预算。来人来客原则上在食堂招待,不得发放香烟、礼品。退休职工慰问及其他各类慰问均由镇政府按照《雪堰镇镇机关工作人员、 村主要领导、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慰问实施办法》中的标准统一慰问,各单位均不再另行慰问(学校、卫生院除外)。学校、卫生院等部门预算结合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相关要求编制。
2、运转类项目(其他)和特定目标类项目
运转类项目(其他)、特定目标类项目从项目储备库中按量力而行、轻重缓急、讲究绩效原则选择。入库项目应当充分做好前期论证,确定项目实施周期、支出总额和绩效目标等,确保入库项目依据充分。所有项目需先入项目库,编制绩效目标,再安排支出。
3、资产配置
严控办公设备配置,办公设备不受报废年限限制,尚能使用的不得更新,确需更新的先行通过内部存量调剂解决。办公设备资产购置参照《常州市武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武财资债[2021]3号)有关规定执行,并编制资产配置预算。
4、政府采购预算
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完整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规定同步编报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
严格控制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预算规模。严禁将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
四、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4年镇级部门预算仍采取“二上二下”编制程序,为适应《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实施后的时间要求,各单位务必在10月31日前完成预算编制并上报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附件:1、雪堰镇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定额表
2、雪堰镇2024年部门预算建议表
3、雪堰镇事业单位结报流程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3
雪堰镇事业单位结报程序
一、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结报程序
1、基本支出结报程序:(1)预算岗主管及分管副局长审核;(2)局长审批。
2、涉及基建、房屋维修、设备配置等项目支出审批程序:(1)单位提出申请;(2)分管领导审批;(3)财政审核;(4)镇长审批。
二、预算调整(追加)程序
(一)预算追加的条件
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增加支出,可申请预算追加:
1、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
2、因国家、省、市、区、镇政策调整,需增加支出的。
3、按镇党委、镇政府部署,工作计划有较大调整的。
(二)预算追加的原则
1、事前审批原则。预算追加必须先批准后实施。无预算安排或超出预算的支出,由项目执行单位通过压缩本单位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费解决。未批准预算先实施的项目,造成损失的,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预算支出,对于出国(境)、公务接待、培训、考察、办公设备等一般性项目经费一律不办理追加。
3、分类管理原则。为提高预算追加支出管理效率,将追加事项划分为增人增资、项目调整。
(三)预算追加的程序
1、增人增资的追加
如遇国家、省、市和区、镇出台人员经费调整政策,由镇财政分局按方案进行统一测算后,提出经费安排意见,报镇政府审批。
单位因人员变动需追加经费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人事、财政部门核定后办理预算追加。
2、项目支出的追加
单位应填报部门预算追加表,并附详细调整预算的说明材料,履行镇分管领导、财政分局、镇长审批手续,报镇人大主席团批准后列入当年预算。
三、往来款结报程序
1、事业单位帐: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财政审核—镇长审批,其中保证金、押金类往来结报流程:分管领导审批-财政审核。
2、总预算帐:局长审核—镇长审批,其中中小学往来结算流程:分管领导审批-财政审核。
四、其他要求
1、卫生院、中小学和联防队按预算进度申请拨款,年终根据指标总结算。
2、可以结报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单位负责人、镇分管领导签字。
下载附件:附件一2024年雪堰镇事业单位支出定额表)
附件二 2024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