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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65/2023-0034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产生日期: 2023-06-08 发布日期: 2023-06-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环安〔2023〕3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3〕40号)的相关要求,武进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武进生态环境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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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相关科室、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环安〔2023〕3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3〕40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武进生态环境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印发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

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我市迈入GDP万亿之城的决胜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意义尤为重大。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环安〔2023〕3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3〕4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筑牢安全基础。

二、整治重点

(一)深化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危险废物等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对化工企业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组织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排查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备案管理,加强部门间监管衔接和信息共享,将涉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线索,及时移送给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固体废物鉴定评价,督促企业对其产生的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固废科、执法局负责)

(二)推进环境治理设施专项整治。针对已排查过的环境治理设施,再次检查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到位。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要跨前一步,加强配合,筑牢环保设施安全防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环保设施的运行安全纳入监管范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向应急管理部门及时通报环保设施基本情况。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排查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对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治理设施设备相关手续。(执法局负责)

(三)严格项目准入和源头管控。在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五类环境治理设施的环评审批过程中,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将已审批的环境治理设施项目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高危工艺的、生产使用排放高浓度高毒害难降解物质等风险高、情况复杂的项目,在立项前开展安全、环保联合预审,互通安评、环评报告。(生态科负责)

(四)开展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整治。按照《常州市危废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常环〔2022〕30号)要求,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邀请“环保+安全”双专家排查,督促企业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针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闭环整改。(固废科、执法局负责)

(五)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1、巩固三年行动排查整治成果。瞄准医疗、射线探伤、工业用含放射源仪表等重点领域,以及安全联锁装置、从业人员资质等薄弱环节,开展常态排查,实施跟踪管理;重点强化伽马射线探伤单位辐射安全监管,加强辖区内伽马射线探伤项目现场监管。联合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辐射安全重点风险单位联合检查。(固废科负责)

2、推进规范化精细化监管。按照核技术利用单位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开展双随机检查,加强任务管理,合理安排进度。重点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一般单位执法检查比例不低于40%,确保年度任务完成率100%。严格规范开展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做好现场视频记录和执法笔录。(执法局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底前)。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科室、单位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抓紧部署推进。

(二)整治攻坚阶段(10月底前)。各相关科室、单位针对目标任务,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对重点单位、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做到立查立改、应改尽改。涉及项目建设和重点任务的要倒排进度,压茬推进,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底前)。对巩固提升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同时,要深入分析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采取务实有效措施,逐条逐项推动落实,进一步提升整治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变、标准不降,全方位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细。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抓紧部署实施,牢牢守住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底线。分别于6月、9月和11月的15日前将半年、三季度、全年推进落实情况报送至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二)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安全生产督查、考核,促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最严标准最硬作风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强化闭环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既着力解决好存量安全隐患,又着力遏制增量风险,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贯穿到专项整治全过程,持续巩固拓展“三年大灶”经验制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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