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科室、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环安[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武进生态环境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明确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 于 乐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作海 党组成员、执法局局长
林春雷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杰 副局长
周燕琴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欧阳光 执法局副局长
张东明 执法局副局长
段勇亮 执法局副局长
余 涛 执法局副局长
何 伟 监控分中心主任
朱小峰 办公室负责人
刘星杰 法规科科长
吴向共 生态文明建设科负责人
韦 明 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杨科宇 大气环境科负责人
丁鸣达 固废与辐射环境科负责人
吴潮涌 信访应急科科长
金 丽 执法科负责人
赵春生 城区环保所所长
韩明伟 高新区环保所负责人
范吉军 西太湖环保所负责人
薛阿庚 太湖湾环保所所长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局,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同时主要负责人要与分管领导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书,分管领导要与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做好危险废物安全管理
(一)深化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继续开展危险废物等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对化工企业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组织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排查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备案管理,加强部门间监管衔接和信息共享,将涉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线索,及时移送给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固体废物鉴定评价,督促企业对其产生的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责任单位:固废科、执法局)
(二)开展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整治
按照《常州市危废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常环〔2022〕30号)要求,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邀请“环保+安全”双专家排查督促企业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针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闭环整改。(责任单位:固废科、执法局)
三、做好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安全管理
(一)严格项目准入和源头管控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及环境应急相关内容编制要点的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建设项目环保和安全审批联动机制,根据企业建设项目申请、审批情况,相互通报建设项目环保和安全信息,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必要时可以会商或联合审批,形成监管合力。在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五类环境治理设施的环评审批过程中,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将已审批的环境治理设施项目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高危工艺的、生产使用排放高浓度高毒害难降解物质等风险高、情况复杂的项目,在立项前开展安全、环保联合预审,互通安评、环评报告。(责任单位:生态科)
(二)推进环境治理设施专项整治
针对已排查过的环境治理设施,再次检查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到位。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排查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对重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治理设施设备相关手续。(责任单位:执法局)
四、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一)巩固三年行动排查整治成果
瞄准医疗、射线探伤、工业用含放射源仪表等重点领域,以及安全联锁装置、从业人员资质等薄弱环节,开展常态排查,实施跟踪管理;重点强化伽马射线探伤单位辐射安全监管,督促高风险移动源实施全覆盖定位监控,加强辖区内伽马射线探伤项目现场监管。联合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辐射安全重点风险单位联合检查。(责任单位:固废科)
(二)推进规范化精细化监管
按照核技术利用单位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开展双随机检查,加强任务管理,合理安排进度。重点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一般单位执法检查比例不低于40%,确保年度任务完成率100%。严格规范开展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做好现场视频记录和执法笔录。(责任单位:执法局、各环保所)
五、做好安全管理学习、培训
(一)局党组开展专题研究、学习
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变、标准不降,局党组要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题研究进行安全生产理论知识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论述的学习,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内部安全防控措施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有效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消防、燃气、实验室、办公用房、特种设备、公务车辆等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问题整改,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开展全局内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组织专家对全体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指导,提升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责任单位:执法局)
(四)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培训
组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环境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并落实企业环境及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固废科)
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