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局、生态监控中心:
为切实做好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严防因秸杆、垃圾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区攻坚办《关于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巡查方案。
一、巡查时段
夏季5月20日—6月30日,秋冬季10月10日—12月31日。巡查时间为每日8:30至22:00。重点对夏秋两季开镰起至农作物收割后的重点时期,以及夜间、雨前等重点时段开展巡查。
二、巡查范围
秸秆和垃圾禁烧范围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区域。
重点禁烧区域为:1、高速公路、省道、出入城区主要公路两侧纵深2公里;2、加油站(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3、滆湖水源地、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城市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三、职责分工
1.执法局负责牵头组织我局的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巡查方案,负责火点统计和通报。牵头组织对各镇、街道、园区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开展督查考核。
2.局办公室负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组织新闻单位开展禁烧工作宣传,通过多种形式营造秸秆和垃圾禁烧的舆论氛围。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统一安排人员用餐和车辆加油。
3.监控分中心密切监控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及时对环境空气污染的原因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局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王作海同志任组长,何伟、余涛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杨飞同志担任联络员。执法局负责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日常工作,定期召开碰头会,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调整工作部署。
2.成立局巡查小组。工作日白天由四个所为主分别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区域组织巡查,晚上由带班领导组织值班人员巡查;节假日由带班领导根据排班情况,统筹安排全区重点区域巡查。动员全局力量,全力以赴,巡查与督查相结合,切实做好秋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
(二)巡查要求
1.局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各巡查组将每天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后报联络员汇总,联络员于次日上午8:30前将巡查记录报领导小组。
3.要创新巡查检查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铁脚板+大数据”优势,利用无人机巡查、蓝天卫士千里眼等方式开展巡查,提高巡查效能。
4.对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和省级、市级巡查发现的秸秆、垃圾焚烧火点,联络员要立即通知所属板块处置,并通知相关区域巡查小组负责人现场跟进。
5.巡查人员需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经纬度、焚烧面积、范围等)进行如实详细记录,并现场拍照、摄像。同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镇、街道、园区处置,并将各镇街道、园区的应急响应及现场处置情况做详细记录,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或各所负责人请示汇报。
(三)人员值守及信息报送
1.局办公室密切关注区内重大活动并及时通报局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小组。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管理,确保值班电话畅通,方便群众反映。
2.执法局负责每日汇总火点情况,及时收集编发禁烧工作信息,及时向常州市秸秆和垃圾禁烧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及禁烧工作信息。
3.夜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在接到上级部门通报的火点信息以及焚烧秸秆和垃圾的电话投诉后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相关区域的巡查小组负责人赶赴现场处置。
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