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武进国家高新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武进国家高新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于涉及园区规划范围调整,在报告书报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武进国家高新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1996年3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2012年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近年来,随常州“532”中轴崛起、“两湖”创新区等一系列发展战略的实施,给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武进国家高新区”)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现有规划已不能满足武进国家高新区的实际发展需求,对武进国家高新区未来建设的指导意义也大大减弱。同时上轮规划范围涉及滆湖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对武进国家高新区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制约,不利于区域环境保护。在此背景下,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发展目标,完善了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优化调整了规划面积和范围,组织编制了《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规划总面积为57.67km2,包括两个区域:北部区域2.25km2,东至夏城路,南至广电路,西至降子路,北至东方路;南部区域55.42km2,东至夏城南路-常武南路,南至景德路-凤林路-敬业河,西至武宜运河-常泰高速公路,北至武南路。
项目期限:2022-2035年。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电子和智能信息产业、新型交通产业四大主导产业。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武南河、武宜运河、永安河、采菱港、太滆运河、吴王浜等主要河道考核或例行监测断面均能达到相应水功能区2030年水质目标,滆湖北监测断面总磷监测因子尚未达到水功能区2030年水质目标。从现状监测数据来看,武南河、武宜运河、采菱港、龙资河断面监测数据均满足相应水功能区2030年水质目标要求;永安河永胜河桥的石油类以及前黄桥断面的石油类及挥发酚可达到Ⅳ类标准。
(2)大气环境质量:规划范围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PM2.5和臭氧。规划范围内各监测点氟化物、苯乙烯、铬酸雾均未检出,氨、氯、HCl、二甲苯、硫酸雾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规划范围各测点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标准要求,规划范围内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规划范围地下水监测点位均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限制值内。
(5)土壤环境质量:规划范围土壤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用地筛选值要求,规划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6)底泥环境质量:废水受纳水体各监测点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河流底泥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实施后,各计算点污染物小时、日均及年均浓度均能达标。各污染物在各敏感点位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预测
规划实施末期,北区生活污水接管至阳湖生态净水厂综合处理;南区生活污水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武南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工业废水接管至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建设对受纳及关联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
加强噪声源和敏感点的规划布局,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
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均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通过优化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的落实,可以进一步补偿开发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四)综合评价结论
园区发展规划符合上层区域发展规划,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完备,污染控制规划可行,清洁生产及进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对环境影响较小,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可以实现。因此,在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以落实的前提下,武进国家高新区进一步建设完善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六)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0519-86220216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海湖路特1号
E-mail:wizhb@wiz.wj.gov.cn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晶蕾
联系电话:0519-81289620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1幢1620室
E-mail:382643534@qq.com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