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办,区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指导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现将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22〕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应急【2023】7号层转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