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会、消委会,区安委会、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武进区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统筹部署。各单位要将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行动和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统筹一体推进,明确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行动是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中小型企业整治任务的具体部署和细化举措,集中精力消除中小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企业现场安全管理。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制约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运用风险报告成果精准匹配企业监管类型,全力加强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媒体宣传、开办专题专栏、“常州应急”APP系统提醒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网格员“宣传员”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监管执法。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依规依章操作;加强部门协作,落实会商会办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充分利用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关闭整顿、媒体曝光、约谈、通报、行刑衔接等手段,强化面上震慑作用。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武安发〔2022〕15号)要求,切实整治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典型问题,着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定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工业企业整体安全发展水平。贯彻落实省、市、区冬季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和“小切口、抓关键”,用7个月时间通过开展整治提升行动,全力消除中小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隐患问题,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从业人员30人(含)以内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以及存在火灾等风险的企业(具体名单以2022年江苏省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三、整治工作内容
(一)火灾防范方面(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单位内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且完整有效。
2.仓库内是否使用明火,所有电线是否穿管固定敷设;可燃材料仓库内是否设置配电箱及开关;电动的叉车、平板车、自行车等充电场所是否设置在厂房(仓库)内。
3. 厂房、仓库内是否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有醒目的指示标识,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厂房、仓库周边是否占用防火间距堆放物品;厂房、仓库周边是否违规搭建占用防火间距。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包含火灾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等安全技能培训,是否开展应急逃生演练。
(二)危化品使用方面(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是否向具备危化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是否取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否建立危化品购买、出入库、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并严格实施。
6. 是否规范存放危化品,是否存在超量、超范围储存以及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等问题;作业现场当天未使用完的危化品是否及时妥善处置,是否随意放置在生产现场;工业气瓶来源是否合法,使用、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范。
(三)危险作业方面(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
7. 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检维修以及涉及危险物品的场所动火和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四)“厂中厂”管理方面(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
8.“厂中厂”出租方是否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是否将厂房、场所和设备出租给装备落后、风险较高、管理混乱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是否充分了解承租方的生产工艺、原料产品、设备设施,是否配合为承租方提供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的条件;是否改变建筑危险性等级,将丁戊类厂房租给丙类生产、储存。
9.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出租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对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同一生产区域涉及两家以上承租方的,出租方是否明确各个承租方的职责,是否将可能危及其他承租方安全的生产作业行为设置在同一厂房(车间)内;承租方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分割、乱堆乱放、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行为。
(五)通用方面(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企业、车间、班组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专兼职安全员,是否定期开展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1. 生产车间、仓库使用功能改变前,是否对其建筑、消防安全等条件重新认定,确保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
(六)其他方面(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
12.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面:是否按期完成省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开展四类风险辨识;是否设置厂区安全宣传栏进行风险公示;是否从工程技术、管理手段、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多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作业现场是否规范张贴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卡,是否在风险岗位张贴风险告知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是否定期通过“常州应急”APP开展扫码自查;管道是否设置介质流向标识;车间现场是否进行区域划分,物品是否定位放置。
13.开展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时,是否通过“常州应急”APP特殊作业模块进行申请、审核和完工等报备;是否严格执行常州市高处作业“1311”工作法。
1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证书查验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以及涂改、转借、转让、冒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情况。
四、时序安排
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分四个阶段开展本次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各板块要把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工作作为检验和夯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的重要抓手,结合本地区和各行业领域实际细化落实方案,加强宣传和发动,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引导中小企业了解掌握整治要求,全面开展治理提升。
(二)企业自查阶段(2023年3月底前)。企业要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登录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相关功能模块对照本方案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开展一次全面风险辨识,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按规定报告风险;运用“常安码”逐车间、逐岗位、逐设备开展一次全覆盖扫码隐患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全体从业人员上一堂安全生产教育课,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根据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各板块要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改,紧抓企业此项工作的质量。
(三)帮扶指导阶段(2023年5月底前)。各板块按照分类分级的方式,对辖区内中小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轮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讲培训,组织中小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通过“常州应急”APP开展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现场测试。各板块按照不低于5%比例抽取辖区内中小型企业(重点是纺织、玩具、食品、日用百货等企业和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服务指导,检查企业是否落实自查自改要求、是否仍存在整治事项问题,指导企业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发现严重问题的依法实施处罚。各板块每月25日前将《武进区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检查和服务指导情况表》(附件1)报区安委办。
(四)抽查检查阶段(2023年6月底前)。区安委办将组织各板块开展交叉检查和区级督导检查,各板块要分行业领域选树一批安全管理示范企业,按照《武进区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分工表》(附件2)每个板块至少培育2家示范企业,区应急管理局将视情况组织同类型企业现场观摩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各板块、各相关单位要在督导检查基础上,全面做好整治提升总结评估,并结合实际,推荐一批“工作标兵”和“优秀团队”,推介典型做法;对问题隐患突出的重点板块、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整治问题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级成立以安委办、消委办办公室主任为双组长,区安委会、消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执法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板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请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于12月底前,将《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3)报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成立以安全生产基础科、区安委办综合协调科、区安委办巡查督查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区消防大队相关职能科室等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板块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举措,开展集中整治。
(二)注重帮扶指导。区安全生产督导组开展中小型工业企业督导时,要将6项13条整治事项作为必查项,逐项过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帮扶,通过专业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管理问题,消除问题症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要分行业领域选树一批安全管理水平高、现场管理规范的典型企业,推动各类型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统筹执法服务。要针对当前企业停复产、设备开停车频繁、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安全防范压力增大等特点,统筹抓好落实,按照整治要求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整改提升,切实发现和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对涉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实施处罚,公开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加强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
(四)优化部门协调。要加强应急、公安、住建、市场、消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会商会办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发挥好各级安办督查巡查和综合协调等作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线索移交。
(五)加强信息赋能。整治提升工作依托省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和常州市应急指挥系统实施,企业自查自改、部门抽查检查、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应在风险报告系统中进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直接推送省执法系统进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六)及时信息报送。每月的信息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工作有效落实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也是展示工作风貌和成效的重要窗口,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信息意识,按照时间节点准时规范报送信息,各板块于每月18日前将《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调度表》(附件4)报区安委办。
(七)广泛宣传推广。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对整治提升行动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格员“宣传员”作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定期编制工作简报和通报情况,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典型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联系人:徐明 联系电话:86312110 邮箱:362306682@qq.com
附件:1.武进区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检查和服务指导情况表.doc
2.武进区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分工表.doc
3.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提升领导.doc
4.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调度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