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确保辖区内城镇垃圾处理费应收尽收,请各村(社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武政办发〔2004〕88号)要求,开展2022年度礼嘉镇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对象
礼嘉镇内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常住人口以及暂住人口等均应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社会福利院、特困户、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免交城镇垃圾处理费)。
二、征收完成时间
各村(社区)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向征收对象发放《城镇垃圾处理费缴款通知书》并督促辖区内征收对象完成城镇垃圾处理费缴纳工作。
三、征收标准和方式
征收标准:城镇垃圾处理费每人每年72元,其中单位承担48元,个人承担24元(由企业统一代收代缴)。
征收时间和方式:征收对象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城镇垃圾处理费全部上缴至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缴款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礼嘉支行
缴款账号:010400012140000000010
账户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如果跨行,账号前面加上845,如果为现金缴纳请注明缴款的企业名称,所填企业名称需与营业名称一致)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是增加财政收入、保障财政预算执行的重要前提。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早筹划、早启动,按照2022年礼嘉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计划(附件1)有序推进征收工作的开展。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村(社区)要对照今年的征收计划,落实专人,倒排推进时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落实到位。
3.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各村(社区)切实规范征收行为,促进依法征收,确保垃圾处理费应收尽收。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情况将纳入年底镇对各村(社区)年度工作的考核。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