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礼嘉镇文明城市建设“三标融合”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紧推进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礼嘉镇文明城市建设“三标融合”积分制管理
实施方案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镇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民风持续向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各村(社区)以2-3个自然村(小区)为试点,逐步推行文明城市建设“三标融合”积分制,力争通过三年,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对标浙江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党建引领、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全面提升”为导向,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村民参与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环境面貌净化美化、乡风文明涵养培育等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推动乡村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二、工作目标
遵循标本兼治、公平公正、全民参与的原则,通过“积分制”管理,努力变“谁来治理”为“我来治理”,把“干部干、群众看”变为“群众跟着干、干部群众一起干”,探索实现文明城市建设“三标融合”与乡村治理“双赢”模式,全力打造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的美丽宜居家园。
三、组织机构
组 长:丁亚英 党委书记
潘宏杰 镇长
副组长:秦能达 人大主席
姚安华 党委副书记
陈建纲 纪委书记
何庆伟 副镇长
尤 敏 副镇长
管翼波 副镇长
王欣宇 组织委员
白晗丹 宣传委员
陈宇辰 统战委员
周 鸣 人武部长
莫春燕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成员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农村工作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礼嘉所、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礼嘉分中心、各村(社区)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管翼波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文明城市建设“三标融合”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系列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积分管理内容
1.总体要求。严格按照“积分制”考核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考核工作,杜绝一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情况发生。
2.积分主体。按照“镇级指导、村级主责、户为主体”原则实施,所有村民均可参加积分制管理,以每户家庭为一个积分管理单位,家庭各成员积分计入家庭单位(原则上对户籍在同一户口本的村民视为一户),整户出租的外来租户亦可成为积分制管理对象,具体根据村情况进行对象认定。
3.考核小组。由村(社区)书记牵头,村(社区)“两委”干部、老党员、老干部、乡贤企业家代表、村(居)民代表等(每次可不重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责每月督促、检查本村村民执行落实“积分制”管理情况,并做好教育、引导、考核、解释等相关工作。
4.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应制定具体的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以家庭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纸质和电子版)。
(二)积分流程
1.一月一评分。考核组每月开展下沉式考核,对村(居)民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邻里和睦、垃圾分类、治安管理、遵纪守法、文明健康、志愿服务、建言献策等情况进行考评积分。积分也可由本人或村(居)民代表代为申报,并附照片等凭证,考核组现场核实认定后予以登记。
2.一月一公示。各村(社区)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定期将村民的积分情况,通过村(居)委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接受广大村(居)民的查询、监督,村(居)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考核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三)评分内容和要求
考核内容包括美丽庭院、垃圾分类、家庭文明、村庄环境、市容环境等内容,具体指标设置可按照文明城市建设“三标”融合、美丽庭院创建等相关标准。总体上要达到“六无、七不”要求。
六无:房屋周边“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分类入桶不外溢散落、垃圾桶干净整洁;“无”乱拉乱挂彩色围栏布及搭建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鸡鸭棚等)构筑物;“无”生产、生活污水外溢、直排河道或敞盖;“无”建筑垃圾、建筑材料、柴草堆放(确需临时堆放的需向所在村委报备),房前屋后(弄堂内)整洁;“无”露天粪坑、旱厕、塑料粪桶;“无”杂物、无农药瓶(袋)。
七不:“不”在路边、河道(含村塘)岸边圈养家禽以及堆放柴草或建筑材料;“不”在公共区域倾倒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不”在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不”破坏公共设施和绿化;“不”乱扔病死畜禽;“不”乱扔废弃农资包装物、废弃农膜;“不”饮酒、醉酒驾驶车辆,骑行非机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停车遵守公共秩序;
对于违规建设、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出现非法上访等情况的,一律一票否决(即清空所有积分)。
(四)结果运用
原则上,积分实行年度内累积使用,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积分累计至一定分值可兑换奖励,兑换奖励由村(社区)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统筹实施。
1.与评先表模挂钩。村(社区)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每月根据考核积分情况,评选出“积分先进户”“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标兵户”等示范家庭(原则上每月各项荣誉不超过3户),并颁发相应流动红旗。同时,对于年末“道德模范”“书香家庭”“文明家庭”等各级评比,村(居)委应根据全年积分情况,对排在全村靠前的家庭倾斜。
2.与物质奖励挂钩。各村(社区)可与周边超市等进行合作,村(居)民可凭积分前往兑换日常生活用品、绿植或组织年轻人外出考察浙江“千万工程”。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村情、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全年积分靠前的家庭除了荣誉表彰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制定村集体分红比例增值、优先享受宅基地分配、优先租用农村集体用地、积分兑换现金等方式的奖励措施。
3.奖励物资来源。要通过“向上争取一点、镇级扶持一点、社会捐赠一点、村里自筹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镇政府积极协助各村对上争取资金补助,对积分制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社区),给予一定奖励,并在年底考核中予以加分。各村(社区)也要主动作为,可从“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中列支部分。同时,要广泛发动志愿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捐赠物品和资金,实现积分兑换物品可持续操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效应。各村(社区)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积分制度的强大合力。各村(社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积分制实施细则,组织村(居)民积分考评,并落实1-2名积分制管理专员负责村(居)民积分的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有序推进落实。各村(社区)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群众热情。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制度推行公平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督查。各村(社区)要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志愿者、村(居)民代表的培训,提高积分制度管理的技能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