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武进分中心(以下简称武进分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由市医保中心委托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管理。
一、武进分中心根据市医保中心授权,负责武进统筹区内各类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具体经办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保障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二)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的参保、扩面、基数稽核和转移接续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基金的征缴工作。
(三)负责各类医疗保障基金预算、决算管理,做好基金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落实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
(四)负责各类基金各项支出的审核、结算和支付,做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相关工作。
(五)负责定点单位的协议管理工作,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的维护和管理。
(六)负责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病等特殊病种的待遇核定和经办管理工作。
(七)负责离休干部、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困难群众等特殊人员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八)配合医疗保障局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开展稽核监管工作,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对违规支出和先行支付待遇进行追偿。
(九)开展政策和经办宣传工作,提供医疗保障相关查询、咨询服务;组织开展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武进分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分中心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群人事、劳动工资、文秘文电、宣传报道、教育培训、会议组织、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统计管理、档案管理、行政后勤、台账整理、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分中心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和落实实施;负责分中心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参保人员和单位对分中心服务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分中心法务工作以及政府采购事务;负责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使用工作;参与分中心经费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
(二)基金财务科。负责编制各类基金和分中心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各类保险基金的分析评估工作;负责接受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负责与财政部门协调资金调度,与税务、金融部门做好数据交换、核对工作;负责各类保险基金的支付工作;负责分中心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填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负责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稽核、清欠和清偿工作。
(三)参保管理科。负责参保资格审核、参保基数确定、参保登记和注销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各类基金征集计划、征收明细交税务部门征缴,做好离休干部、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等特殊人员的保费征缴工作;负责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控制管理等工作,办理参保信息变更,个人账户计息、继承、提取和发放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特殊情形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处理;负责参保单位或个人费用补缴、退费、缴费年限核定等工作;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免缴、缓缴手续,做好缓缴期满的清欠催收工作;负责基层服务平台参保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医疗结算科。负责定点单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的月结算、年度预算、年终决算和清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和经办落实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支出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家庭签约医生资金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救助对象待遇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落实;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零星报销、生育津贴和营养费待遇审核支付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工作;负责电子票据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落实异地就医各项政策和异地联网结算相关工作。
(五)医药服务科。负责对定点单位实行协议管理,做好资格准入、协议签订、项目开通、信息变更、医师管理、暂停服务、终止协议、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医保信息编码标准化工作,做好药品库、诊疗项目库和医疗服务设施库等医保目录库的维护和管理;负责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病等特殊病种的待遇核定和经办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对药品、医用耗材等招采相关经办的对接工作;配合对定点单位和参保人员开展稽核监管、外伤调查,对违规支出和先行支付待遇进行追偿;配合进行医保智审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
(六)保险业务科。负责与商保公司的合作、管理工作;负责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制定、招投标管理和基金筹集工作;负责对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机构的全流程经办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和管理;负责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协议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周培根
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南路518号
邮政编码:213161
通讯电话:0519-8652972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00(其中5月1日-9月30日为上午8:30-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