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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14/2023-0001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文体广旅[2023]30号 发布机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产生日期: 2023-05-23 发布日期: 2023-05-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安全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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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文体广旅[2023]30号
 

 

各镇(街道、开发区)综合文化站,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

现将《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安全专项行动相关信息。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5月23日

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生命至上,隐患

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文旅局有关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大力提升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旅游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馆、校外培训机构、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等重点文旅场所下列10类情形:

1. 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2. 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原商业功能因调整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馆等功能,造成设置楼层不符合规定、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违规占用疏散通道,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经营等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3. 各类文体广旅场所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和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4. 餐饮场所内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按防火分区设置,且未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穿过保温层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暗装电气设备与保温材料之间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5. 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6. 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管道井堆放杂物;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的开口部位、孔洞;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卷帘下方放置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临时建构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既有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8. 未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9. 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九小场所”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多产权、多使用权单位未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控制室未落实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10. 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等。

各镇(街道、开发区)综合文化站可结合本辖区文体广旅行业领域火灾风险特点,细化或拓展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三、任务分工

各镇(街道、开发区)综合文化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科室牵头负责各行业条线场所单位排查整治。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培训。各板块、科室和单位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区、镇两级文体广旅行业部门要组织属地旅游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馆、校外培训机构、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等重点人员进行培训,督促指导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同时,督促全面开展“五个一”活动(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1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并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按照明确的任务分工和检查重点、要求,11月底前,组织对局直属单位全部排查一遍,各镇(街道、开发区)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单位,全面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并填写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行业对应职能科室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负责督改,落实闭环管理,年内力争完成整改销案。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吸纳消防安全专家参加、邀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等方式,科学合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同步抄送属地消委办,由消委办提请当地政府综合采取挂牌督办、联合执法、约谈警示等措施督改。

(三)集中曝光。各镇(街道、开发区)综合文化站要结合实际,积极协调武进区内主流媒体,每月组织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馆、校外培训机构、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进行集中曝光,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四)集中考评。各镇(街道、开发区)综合文化站和各直属单位、各职能科室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重点评估消防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年底形成专题报告报区文体广旅局。区文体广旅局将对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逐一提醒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每年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集中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党委政府高质量考核内容。2025年底,专项行动结束后,全面进行总结考评。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三年时间,以一年为周期,接续开展三轮整治。每轮整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四个集中措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部署发动(每年3月底前)。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文体广旅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每年4至11月份)。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文体广旅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每年12月份)。区文体广旅局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文体广旅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区局由李建林副局长分管领导,局安全生产科具体牵头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综合文化站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牵头负责,强化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文体广旅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专项行动列入年度武进区级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文体广旅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成专项行动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各镇(街道、开发区)综合文化站、各直属单位、各相关科室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工作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23年5月底前报送区文体广旅局;6月份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报送工作进度和小结;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当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安排。

联系人:武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安全生产科曹晓波,电话:0519-86311153;邮箱:591783727@qq.com。

 

 

 

附件1

 

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生命至上,隐患

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员名单

 

牵头科室:

 

联系人

 

电  话

 

直属单位:

 

联系人

 

电  话

 

镇(街道、开发区)

综合文化站: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2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配套表格及填写说明

 

根据省消委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苏消委﹝2023﹞3号)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苏消﹝2023﹞69号)部署要求,省消委办分别从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个层面制定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配套表格。现就填写说明如下:

一、社会单位

1、各单位要根据场所类别,对照消防安全检查自查指南,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于每月5日前填写《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留存。

2、对于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纳入《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附件2),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于每月5日前填写并加盖公章留存。

3、对于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跟踪整改进度,于每月5日前填写《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报告》(附件3),并加盖公章,由单位、当地消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留存1份。

二、行业部门

1、各级行业部门在排查检查本领域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时,填写《“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排查检查登记表》(附件4),由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消委办各留存1份。

2、省级行业部门每季度汇总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填写《“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5),并留存备查。

3、省级行业部门要全面了解专项行动部署发动、场所排查、隐患整治等情况,填写《“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统计表(行业部门)》(附件6),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送省消委办。

三、属地政府

1、各市消委办要分场所、分类别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填写《“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5),并留存备查。(不填)

2、要强化工作统筹,全面掌握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填写《“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统计表(设区市)》(附件7),于每月25日前报送省消委办。(不填)

 

 

表格:1、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表

2、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

3、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报告

4、“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排查检查登记表

5、“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表格1

 

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表

 

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单位全面进行了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项目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问题

是否存在问题

具体风险隐患内容

1、火源管理

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是□    

否□

 

2、电源管理

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是□     否□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是□     否□

 

4、安全疏散条件

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是□     否□

 

5、防火分隔

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是□     否□

 

6、消防设施设备

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防火卷帘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餐饮场所内厨房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

是□     否□

 

7、管理责任落实

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九小场所”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原商业功能违规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

是□     否□

 

8、初期火灾处置

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是□     否□

 

9、其他

其他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是□    否□

 

 

单位自查人员(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自查表由单位每月5日前填写,并加盖公章留存。

表格2

 

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

(模板)

 

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我单位全面进行了自查自改,形成了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1、风险隐患1

(1)具体问题:

(2)整改责任人:

(3)整改措施:

(4)整改资金落实情况:

(5)整改期限:20××年×月×日

(6)应急预案内容:

(7)整改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

(8)整改进度:

2、风险隐患2

……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台账清单由单位每月5日前填写,并加盖公章留存。

表格3

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报告

 

我单位(单位名称:                                  ,地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                     ,电话:                                  )

已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全面进行了自查自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存在问题

整改进度

前期遗留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整改

情况

 

 

本月自查发现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单位将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同时,制定并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填报人(签名):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报告采用一式3份,每月5日前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单位留存,1份报当地消防部门,1份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

表格4

 

“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排查检查登记表

 

基础信息排查内容

场所地址

 

场所名称

 

场所类别

 

消防安全责任人

 

联系方式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方式

 

序号

重点整治情形

是否存在

问题

具体隐患

1、火源管理

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是□ 否□

 

2、电源管理

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是□ 否□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冷库选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材料制作保温层;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是□ 否□

 

4、安全疏散条件

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是□ 否□

 

5、防火分隔

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是□ 否□

 

6、消防设施设备

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防火卷帘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餐饮场所内厨房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

是□ 否□

 

7、管理责任落实

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九小场所”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原商业功能违规调整为餐饮、娱乐、儿童活动场所、仓库等功能,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餐饮场所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

是□ 否□

 

8、初期火灾处置

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是□ 否□

 

9、其他

其他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是□ 否□

 

排查检查单位名称:                                                       排查检查时间:            

排查检查人员签字及联系方式:                                                                   

场所随同排查检查人员签字及联系方式:                                           

 

注:1、场所类别根据实际填写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施工工地、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地铁、人防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机场、儿童福利院、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以及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

2、此登记表采用A4纸打印,由行业部门填写排查内容,一式2份,1份行业主管部门留存,1份报当地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表格5

“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市(县、区)/行业部门: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场所基础信息

排查(检查)时间

排查(检查)人员姓名

存在问题清单

整改责任清单

整改进度









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场所类别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方式









 

 

 

 

 

 

 

 

 

 

 









 

 

 

 

 

 

 

 

 

 

 









 

 

 

 

 

 

 

 

 

 

 









 

 

 

 

 

 

 

 

 

 

 









 

 

 

 

 

 

 

 

 

 

 









 

 

 

 

 

 

 

 

 

 

 









 

注:1、场所类别根据实际填写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施工工地、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地铁、人防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文物古建筑及博物馆、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机场、儿童福利院、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以及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

        2、排查(检查)时间按照YYYY.MM.DD的格式填写,如2023.3.1;

        3、排查(检查)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如民政局张××、住建局李××、××公安派出所王××、××镇××村赵××;

4、整改责任清单中应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5、整改进度项如全部完成整改的,填写“全部完成整改”;部分完成整改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第1、2、3条已完成整改,其余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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