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民营医疗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医务室:
为规范有序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按照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卫规(医政)〔2015〕1号)和《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2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常卫医政〔2023〕2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经注册在我区发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间满3年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为本周期考核对象。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正式实施后,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从2年调整到3年。
二、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同时对考核对象参加医学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考核机构进行复核。
三、考核安排
按照上级要求和我区实际,本次医师考核工作安排在2023年第一季度进行。
2月10日前,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中录入考核数据(具体步骤见附件1),并通知本机构应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2月20日前,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对本机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将《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附件4)一份和被考核医师《医师定期考核表》(附件3)一式二份,按照考核名单送交至考核机构(结对关系见附件2)。考核机构组织执行被考核医师进行考核。
2月28日前,考核机构完成医师考核工作,建立医师考核档案。考核机构将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5)和《医师定期考核表》(附件3)各一份反馈至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
3月10日前,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并将《医师定期考核表》(附件3)一份和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报送至区卫健局医政中医科于中怡处,区卫健局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内统一加盖“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
四、考核其他事项
(一)本次医师考核工作按照《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确定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进行,医师考核业务水平测评主要内容原则上由各考核机构确定。
(二)为保证医师考核档案的规范统一,考核所需表格及相关材料均用A4纸印制或复印。
(三)各考核机构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考核,确保考核质量,常州市卫健委将委托常州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录入考核数据具体步骤.rar
2.武进区卫健局委托医师考核的考核机构.xls
3.医师定期考核表.doc
4.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docx
5.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docx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