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武进区交通运输局编制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说明。可在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武进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6503660。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依法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公开制度等作进一步的明确和完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调整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按照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审查,确保发布的各类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发布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合法性、及时性。
二是完善公开平台,拓宽公开渠道。高度重视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
三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提升工作质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答复,及时办结,高效回应群众诉求。
四是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展现交通形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及时转载上级公开文件,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504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传播效果不够理想。
对此,2023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三是持续推进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互动渠道建设,提高政策解读水平,提升传播效果。四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
(二)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