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18号;邮编:213159;联系电话:0519-678986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8条。(1)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条,全文电子化率和纸质文件移交率均为100%;(2)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动态类信息63条;(3)全年开展民意征集(网上调查)1次;(4)进行政策解读0次;(5)主要领导参加“在线访谈”0次;(6)在微信公众号(武进城管)推送信息136期。
(二)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依法按时答复,并全部同步录入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严格执行公文办理公开性审核程序,按要求标注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文件按照规定时间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开,并同步移交区档案馆。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管理,积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工作信息。
(五)加强监督管理,严把内容审核关,杜绝不良信息上网;严把整改关,积极整改死链错链、错别字等;严把考核关,定期通报网站信息录用维护情况,提高各地各单位报送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47.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标准还不够高,信息公开数量不够多,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民互动比较少。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及时向公众传播相关工作信息;三是继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