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指导农业融资担保、农业保险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战略,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协调菜篮子建设工程。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标准化生产及建设工作。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推广休耕轮作提高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外来物种管理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经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协调渔业生产安全搜救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组织做好突发动植物疫情的应急处置。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种子、农机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走出去”、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开放型农业发展,协助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技教育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产业化发展科、农机管理科、改革与政策法规科、农村经营管理科、畜牧渔业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江苏武进水稻研究所,常州市武进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本级),江苏武进水稻研究所,常州市武进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盯紧目标任务,落实稳产保供。一是抓稳粮食稳产提效。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持续开展非粮化整治,遏制增量、处置存量,加快恢复粮食种植面积。二是抓好生猪挖潜增容。加快推动生猪规模化养殖,合理调整产能,提升抗风险能力,继续挖掘生猪产能,持续开展复养增产技术指导,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鼓励动员生猪养殖场尽快科学合理地恢复产能。加强政策宣传,激发农户养殖积极性。三是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打响武进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探索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精准监管模式,构建武进区农安智慧监管平台框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聚焦结构优化,助推优质发展。一是加快梳理重点项目。持续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推动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落地生效,推进武进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努力壮大农业主体。在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上,重点抓好示范主体监测工作,加强家庭农场名录和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推介,与文化传媒公司合作,为区龙头企业、休闲观光企业及特色产业拍摄专题短视频,在抖音等热门平台宣传推广,扩大武进区农业产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精准培育特色产业。以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建设成果为抓手,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持续实施好优势农产品推广和名特优农产品推介,提升十大农产品优选品牌公信力和良好声誉。继续实施阳湖水蜜桃产业提质跃升三年行动计划,打造长三角精品水蜜桃核心产区。以农民丰收节、阳湖果品节、“供销大集”等节庆活动为契机,发挥产销平台作用,创新宣传,展示成果,让更多武进名特优农产品走出家门,走向全国。
(三)强化工作落实,推进共同富裕。一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织密织牢防止返贫“保障网”,加大防贫保险推广。深入推进富民增收小康工程,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发展特色农业、乡村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储运、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二是有效助力集体增收。创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持续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健全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乡村治理成效。培育和树立一批乡村治理典型,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
(四)深化农村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一是推进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验。做好新一轮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民自建区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出台政策文件,持续聚焦农房更新改善工作。做好制度样本和典型案例的总结汇总,努力为赋能乡村振兴、释放改革红利提供更多的“武进经验”、贡献更大的“武进力量”。二是推进好水稻稳产保供生态补偿机制集成改革。创新绿色生态防控机制,建设高标准示范区,集成运用绿色防控技术,促进全区稻米产业升级。创新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和耕地非粮化违规处理机制,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试点,逐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水稻生态循环种植机制,以行政村为主体,结合自身实际,将乡村振兴战略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三是推进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网格化”精准监管机制改革。深入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在试点镇乡镇开展村级服务站(点)全覆盖建设、推行胶体金快速检测方法、信息化探索建立信息传递机制,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流程与制度,构建“数字化+网格化”精准监管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五)聚焦美丽乡村,提升村庄颜值。一是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紧紧围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要求,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加大检查考评与整改督查力度,不断完善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示范引领、有督查评价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和提升。二是深入实施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协调雪堰镇加快太湖湾片区雅浦板块美丽乡村的规划建设,加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村的培育,积极开展市美丽乡村建设,全年达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标准的村10个以上。三是加大农村公厕新建改建力度。健全完善考核验收标准,力争年内完成新改建公厕不少于30个,进一步优化农村环境、美化农村面貌。
(六)坚持法治思维,抓实安全生产。一是进一步规范农业法治。审慎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扎实开展内部学法培训,提升法治思维,营造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确保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以农业农村法治示范户建设工作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和载体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农业农村良好法治氛围。二是进一步开展常态执法。将安全生产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畅通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机制,适时开展交叉检查、联合执法,切实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及时总结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持续完善农业安全生产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推动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着力构建农业领域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管安、标准化治安、信息化兴安。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农业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二部分
2023年度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
收支总表
部门: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463.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上级补助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41.55
九、其他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182.88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5,157.18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2,481.9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上年结转结余
年终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支出总计
公开02表
收入总表
部门代码
部门名称
合计
本年收入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单位
资金
303
303001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2,934.37
303002
江苏武进水稻研究所
714.98
303003
常州市武进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2,398.33
303005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1,599.51
303008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16.32
支出总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7,301.88
1,161.6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7.8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3.67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7.4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95.0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0.38
213
农林水支出
3,995.55
21301
农业农村
2130101
行政运行
1,352.89
213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62.90
2130104
事业运行
2,661.60
2,362.07
299.53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313.83
280.59
33.24
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665.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97.47
2210202
提租补贴
1,232.67
2210203
购房补贴
651.76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一、本年收入
一、本年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国防支出
二、上年结转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二、年终结转结余
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7,050.55
251.33
3,744.22
1,269.98
82.91
2,212.21
149.86
262.03
18.56
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371.56
30101
基本工资
1,076.46
30102
津贴补贴
2,666.14
30103
奖金
1,135.48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2.5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3.80
30113
30114
医疗费
47.7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01
办公费
60.89
30202
印刷费
2.00
30205
水费
1.35
30206
电费
6.50
30207
邮电费
21.22
30211
差旅费
31.40
30213
维修(护)费
10.00
30215
会议费
16.00
30216
培训费
7.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6.00
30228
工会经费
52.25
30229
福利费
11.97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3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4.4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8.99
30302
退休费
606.19
30305
生活补助
72.80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6.30
0.00
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1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功能分类
栏次
1
2
3
注: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2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6.58
23.00
10.76
18.00
13.00
3.00
21.33
3.98
11.21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公开13表
政府采购支出表
采购品目大类
专项名称
经济科目
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资金来源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注: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463.5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345.14万元,增长18.9%。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8,463.5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8,463.5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6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5.14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8,463.5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8,463.51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41.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7.8万元,减少5.5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2.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66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体检费标准提高。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157.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44.3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48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购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0.02万元,减少2.7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下调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8,463.51万元,包括本年收入8,463.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63.51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8,463.5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301.88万元,占86.27%;
项目支出1,161.63万元,占13.7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63.5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5.14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46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45.14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死亡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27.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68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退休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13.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2万元,减少3.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退休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5万元,减少0.7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95.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69万元,减少1.6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52.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1.09万元,增长29.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6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66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8.31万元,增长35.5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313.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43万元,增长54.2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5.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66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2.47万元,增长93.8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97.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48万元,减少3.9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减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232.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99万元,减少4.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减减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65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5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301.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05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25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46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5.14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301.88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6%;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5.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2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大队执法艇用油调整到项目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6.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57万元,减少13.46%。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21,486.51万元;本部门共8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7,470万元,占财政性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