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常财农〔2022〕87号)要求,结合我区生猪生产调控工作实际情况,我中心编制了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省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常财农〔2022〕87号)文件精神,下达武进区省级财政资金59.16万元,用于2022年武进区生猪生产调控工作,其中稳定生猪生产资金25万元,生猪逆周期调控资金10.8万元,贷款贴息资金23.36万元。
二、实施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生猪逆周期调控等6个省级财政专项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2〕37号)要求,结合武进区实际,武进区2022年生猪生产调控项目计划安排能繁母猪补贴、临时救助补贴和贷款贴息三个实施内容。若全区符合补贴、贴息条件的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贴息计划金额,各规模猪场的实际补贴、贴息金额按其申请金额占全区申请总金额的比例计算。单个规模猪场享受的省级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其2022年上半年的亏损总额。
(一)能繁母猪补贴
1、补贴计划金额:省级稳定生猪生产资金25万元。
2、补贴对象:经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备案,年设计出栏1000头以上,2022年上半年发生亏损的规模猪场。
3、补贴标准:根据规模猪场2022年6月末能繁母猪存数量,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标准进行补贴,具体视全区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总金额和补贴计划金额确定。
(二)临时救助补贴
1、补贴计划金额:省级生猪逆周期调控资金10.8万元。
2、补贴对象:经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备案的,年设计出栏1000头以上,2022年上半年发生亏损的规模猪场。
3、补贴标准:根据规模猪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累计出栏肉猪数量(以出具屠宰用途的动物产地检疫证为准),按照每头出栏肉猪50元标准进行补贴,具体视全区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总金额和补贴计划金额确定。
(三)贷款贴息
1、贴息计划金额:省级贷款贴息资金23.6万元。
2、贴息对象:经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备案,年设计出栏1000头以上,2022年上半年发生亏损的规模猪场。
3、贴息标准:贷款贴息额度1%,具体视全区符合贴息条件的申请总金额和贴息计划金额确定。
4、贴息时间:贷款贴息起止时间统一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5、贴息范围:贷款用途仅限于规模养猪场用于购买种猪、仔猪、饲料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基建贷款不在贴息范围内。
三、实施程序
(一)养殖场申请
申请补贴、贴息的规模猪场向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1、能繁母猪补贴申请材料:
(1)规模猪场能繁母猪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
(2)能繁母猪系谱资料;
(3)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合同复印件;
(4)畜禽养殖代码凭证;
(5)2022年亏损证明材料;
(6)规模猪场承诺书(见附表5)。
2、临时救助补贴申请材料:
(1)规模猪场临时救助补贴申请表(见附表2);
(2)规模猪场出栏肉猪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表3);(3)动物产地检疫证复印件;
3、贷款贴息申请材料:
(1)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表4);
(2)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贷款有效凭据(银行拨款单)复印件,其中贷款合同未注明用途的需由贷款银行出具贷款用途证明;
(3)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银行代扣贷款利息回单和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4)用于证明贷款用途的其他相关凭证材料;
(5)畜禽养殖代码凭证;
(6)2022年亏损证明材料;
(7)规模猪场承诺书(见附表5)。
(二)组织评审
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提出补贴及贴息申请规模猪场的补贴及贴息资格、能繁母猪数量、出栏肉猪数量、贷款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全面评审。
(三)公开公示
评审结束后,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将符合补贴、贴息条件的规模猪场名单和补贴、贴息金额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给相关规模猪场。
四、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59.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9.16万元,市级资金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0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0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 金 来 源
合计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能繁母猪补贴
25
临时救助补贴
10.8
贷款贴息
23.36
合 计
59.16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6个月,时间自2023年4月起至2023年9月止。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质量指标
生猪产业发展质量
提升
常州市武进区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3日
附表1
规模猪场能繁母猪补贴申请表
养殖场(盖章):
养殖场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或负责人
联系手机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
畜禽养殖代码
畜禽圈舍
(平方米)
当前生猪存栏
(头)
当前能繁母猪存栏(头)
2022年上半年亏损总额(万元)
2022年6月末能繁母猪存栏数量
申请补贴金额
(万元)
养殖场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根据规模猪场2022年6月末能繁母猪存数量,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标准进行补贴,具体视全区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总金额和补贴计划金额确定。
附表2
规模猪场临时救助补贴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
畜禽圈舍面积
当前生猪存栏(头)
2022年1月1日-6月30日出栏肉猪数量(头)
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备注:1、统计的肉猪均需具备动物产地检疫证,且用途为屠宰,并进入省内定点屠宰场。2、补贴标准:按照每头出栏肉猪50元标准进行补贴,具体视全区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总金额和补贴计划金额确定。
附表3
规模猪场出栏肉猪清单
养殖场
名称
出栏
批次
出栏时间(**年**月**日)
出栏肉猪数量(头)
动物检疫证号
是否进入检疫证明标示的定点屠宰场
备注:进入检疫证明标示的定点屠宰场的商品肥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检疫证进入屠宰场的情况,可由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截图反映。该截图可通过养殖场登录本场账户或屠宰场登录屠宰场账户获取。
附表4
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请表
企业(盖章):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养殖场类型
畜禽圈舍(平方米)
当前种猪存栏(头)
2022年上半年亏损 总额(万元)
《种畜禽生产经营
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项目及用途
贷款利率(%)
贷款起始时间
贷款终止时间
属于贴息范围的贷款金额(万元)
贷款银行
贴息期间贷款利息发生额(万元)
申请贴息额(万元)
贷款银行意见
备注:贴息期间贷款利息发生额,指属于贴息范围的贷款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利息。
附表5
规模猪场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申报 ,已认真阅读《武进区2022年生猪生产调控项目实施方案》,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特承诺如下:
我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如违反以上规定,将全额退回财政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