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基层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常水安〔2023〕9号)、《武进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层转国务院安委办 住建部等8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常水转〔2023〕8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武安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关于迅速开展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武水〔2023〕22号),决定开展全区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现行动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整治深基坑、脚手架、临时用电、施工围堰、隧道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核签、实施等问题;重点整治工地生活区安全通道不畅通、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易燃夹芯板、集中住宿区影响逃生的防盗窗未拆除等问题;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隐患排查整治不够扎实、安全生产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重点整治农村水利基础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2.水利工程运行:重点整治水利运行工程安全鉴定不及时、塘坝和闸站除险加固进展缓慢等问题,要求制定年度到期鉴定工程安全鉴定任务清单,推动病险工程及时立项实施消险;重点整治塘坝“四个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情况,要求4月底前公布塘坝责任人名单,重点抽查“四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履职情况、公示牌设立等情况;重点整治安全监测设施不完善问题,督促各科室、单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3.供排水工程设施建设、运维:重点整治供排水工程设施建设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是否按照相关建设程序要求履行申报安监、属地报备程序。供排水设施运维方面,重点检查江河港武公司、大禹公司是否按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责任,是否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持续做好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以及“常安码”运行。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抢修作业、零散工程作业的监督管理,是否落实作业及应急救援流程、足额配备安全防护及应急救援设备器材、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及现场作业过程中监管。
4.重点场所:重点整治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对局属单位现有危险建筑,全面完成安全鉴定,提出整治措施,按风险程度推进消险工作;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和器材未规范设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重点整治燃气使用不规范、存在安全风险等问题。
二、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拓展“一年小灶”“三年大灶”专项整治成果,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小切口、抓关键”,根据重点整治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具体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2.开展监督检查。各科室各单位要强化各专业领域整治巩固提升,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加强安全检查执法,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间责令整改,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督促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实效。
3.做好上报工作。各科室各单位要将巩固提升年作为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将隐患排查情况录入水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将督查发现问题隐患录入常州市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并于5月10日、6月12日、9月12日、11月13日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至局安委办。
联系人:蒋晓琪,联系电话:67898817,电子邮箱:1271822727@qq.com。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