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基层分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三门峡水库下游河道内群众溺水事件,全面排查整治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关于迅速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行动安排,结合《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在全市推行高处作业“1+N”工作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自即日起,开展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以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塔吊、围堰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是否按规定编制并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等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是否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和员工宿舍区火灾隐患排查、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等;是否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是否按时报送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统计表;是否推行登高作业“1+N”工作法。
(二)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安全。以塘坝、闸站、河道等调度泄洪、泄流安全为重点,重点检查塘坝是否落实“四个责任人”安全责任制;塘坝是否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河道有关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塘坝泄洪设施是否存在侵占、堵塞等安全隐患;是否对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塘坝、闸站有关厂房、闸门等构(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修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对危险河段、敏感水域加大巡河频次;是否强化河道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
(三)水利勘测设计安全。重点检查勘察(测)设计成果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要求;初步设计文件中是否包含安全专篇编制和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列情况;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是否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提出指导意见;野外勘察、测量、设计查勘、现场设代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避险预案是否到位。
(四)供排水工程设施建设、运维安全。供排水工程设施建设方面主要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是否按照相关建设程序要求履行申报安监、属地报备程序。供排水设施运维方面,重点检查江河港武公司、大禹公司是否按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责任,是否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持续做好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以及“常安码”运行。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抢修作业、零散工程作业的监督管理,是否落实作业及应急救援流程、足额配备安全防护及应急救援设备器材、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及现场作业过程中监管。
(五)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围绕办公场所、单位食堂、职工宿舍、出租房屋、经营场所、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疏散通道、出口通道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强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整治,重点检查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是否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现象;聚焦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问题。
(六)燃气使用安全。在2022年已排查水利行业燃气使用和涉及燃气管道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隐患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燃气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责任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上墙”,户内燃气安全设备是否经常性维护保养,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否“应装尽装”,用气场所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
二、工作安排
此次排查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底。
(一)全面自查自纠。各科室各单位要迅速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水务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闭环管理,及时录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和常州市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
(二)开展督导检查。各科室各单位要组织对管辖范围内不少于总数10%比例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水利设施及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对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区水利局也将适时组织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排查各类问题隐患。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认真履行规划、建设、运行、生产等各环节安全生产职责,领导干部主动履职担责,亲自部署推动,下沉基层一线,带头督查落实。
(二)深化隐患整治。各科室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坚决防止由于认不清、想不到、抓不实、管不严导致风险隐患蜕变成事故,要采取硬招实招管控各类风险。要紧抓突出问题、紧扣关键环节,明确目标任务,注重方式方法,选准着力点、打好组合拳,结合汛前检查,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风险情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科室各单位要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模式,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度评价预警,以数字化、智能化促进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要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结合实际开展试点示范,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尽快建立健全并运用“六项机制”实行风险全链条全方位管控,切实提升风险管控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河道安全管理、塘坝、泵闸站调度安全管理,全面推行水利水务工程施工中高处作业“1+N”工作法,强化安全巡查和宣传提醒。
(四)抓好应急值守。督促水利水务生产经营单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教育和避险自救培训,做好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保障现场应急指挥能力,遇有突发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请各科室各单位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情况表(见附件1、2)报送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联系人:蒋晓琪,联系电话:67898817,电子邮箱:1271822727@qq.com。
附件:1.全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表
2.全区水利行业燃气使用安全“回头看”情况表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