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基层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好2023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2023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我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记“三个务必”,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强基固本、落实责任,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等级以上事故,确保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的工作举措;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基层分中心(以下均包括各基层分中心,不再重复)〕
二、压紧严实安全生产责任
2、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局党组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落实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机制,主动协调跨领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落实,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推动局领导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3、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贯彻《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局安委会工作规则,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局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推动作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紧盯水利水务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供排水设施运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及时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坚持安全警示提醒、安全监督执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4.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指导重点水利项目主要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5、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和靶向思维,坚持小切口、抓关键,根据季节性、阶段性的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督查计划,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一段时期内工作的主题和重点,针对两会 、“五一”、国庆节、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方式,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明查暗访,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加大督导力度,督促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巩固提升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6、水利工程建设。深化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和水利建设市场“两场联动”机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及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控,全面排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实施过程中技术交底、验收等环节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施工现场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通过先建后补、示范引导等形式,持续推进农村水利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度汛各项措施。(责任单位:水利管理科、水政监察大队、水管中心、河湖处、枢纽中心)
7、水利工程运行。强化塘坝、堤防、水闸、泵站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调度规程;组织开展水利运行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加强河道沿岸和水利风景区木桥、栈道、亲水平台等安全监管力度,持续推进水利运行工程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完善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度汛措施,强化病险工程安全度汛;开展农村水利运行管理和长效管护督查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配合牵头单位做好“三无”船舶整治,水利系统船闸管理单位严格禁止“三无”船舶过闸。(责任单位:水利管理科、水政监察大队、防御中心、枢纽中心、河湖处)
8、强化供排水工程设施建设、运维安全监管。严格按照《武进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武编发[2020]25号)文件要求做好履职。工程建设监管方面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申报安监;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指导检查,加强和相关部门单位、属地政府沟通联动,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及时通报安监单位,发生事故依法参与事故的调查查处。供排水设施运维方面要督促推动江河港武公司、大禹公司按区统一部署高质量完成工业企业年度风险报告,编制“风险管控辞典”,提升“常安码”运行质效。督促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严格维修养护作业管理,尤其要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抢修作业、零散工程作业的监督管理,科学健全完善落实作业及应急救援流程、足额配备安全防护及应急救援设备器材、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及现场作业过程中监管,坚决杜绝亡人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科、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9、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勘测设计过程中安全生产措施技术审查等工作,督促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在设计报告中对涉及安全的重点部位、环节和影响施工安全的周边环境提出预防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并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文明措施费;强化勘测勘察野外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规范,落实安全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管理科、水利管理科、水政监察大队、水管中心、河湖处、枢纽中心)
10、局属办公经营场所。紧盯办公场所、单位食堂、职工宿舍、出租房屋、经营场所、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用电、用气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完善消防设施和应急预案,畅通疏散通道、出口通道和消防通道;加强车辆、设备安全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车、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整治;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做细做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化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危房消险工作,实施危房“一案一策”整治、动态销号管理。(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完善水利安全监督执法机制
11、持续推进安全监管制度化建设。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和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建章立制贯穿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把细化实化措施穿插安全生产监督全链条,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12、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化管理。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和常州市安全生产处置平台应用,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做好用户管理、信息上报等工作,按照市水利局每季度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通报,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升安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13、持续推进安全执法精准化管理。统计分析全区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情况和省、市、区项目稽查发现问题,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实施“精准执法+优质服务”,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发频发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21版)》《常州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常应急〔2022〕6号)等,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权力清单应用,提高处置效能。(责任单位:水利管理科、水政监察大队、水管中心、河湖处)
五、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14、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紧紧围绕“532”发展战略和“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常州市武进区中心城区防洪大包围防洪节点工程的建设,完善武进区城镇防洪工程体系,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制定老旧管道改造计划、建立完善老旧管道改造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加快完成老旧管道改造,同时加大地下管线巡查频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组织抢修,确保地下管线安全运行。不断研究改进技术措施,推进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的机械自动化工作。督促供排水企业持续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加快企业老旧装置设施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排水管理服务中心)
15、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标准化引领水利工程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标准化三级达标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提质扩面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争创标准化一级和二级;加强过程管控和动态管理,健全达标单位退出机制;推动标准化建设成果在招标投标、水管单位创建等工作中的运用。(责任单位:水管中心、水利管理科)
1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组织职工参加“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水安将军”等答题活动;利用板报、网络等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强化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督促水利施工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推行“班前班后五分钟” 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17、落实应急管理基础保障建设。修订完善《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应急演练工作统筹,针对不同事故类型,分类编制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推动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数字化进程,提高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完善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按照演练计划规范并高效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局安委会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