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基层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以及对河南安阳“11.21”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和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等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开展全区水利行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武水〔2022〕95号)(以下简称“《冬季专项行动》”),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春节前组织开展年终岁尾全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一、督查组分工
第一组:组长王卫东,成员由水利管理科、河湖处、枢纽中心派员参加。
第二组:组长恽文荣,成员由水管中心、规建科、水利管理科派员参加。
第三组:组长庄代远,成员由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局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大队、防御中心派员参加。
各督查组成员中,第一个科室(单位)为牵头部门。
二、督查内容及督查方式
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危化品使用、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供排水工程设施建设和运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具体内容详见《冬季专项行动》。
各督查组的牵头科室(单位)应根据被督查单位实际,制定督查方案,经督查组组长同意后组织实施。各督查组组长可结合分管业务领域同步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活动,检查内容自定。
三、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单位应组织本科室、单位开展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向督查组报告。各科室、单位对照《冬季专项行动》所涉及内容开展自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并于1月13日前报局安委办。
(二)督查组应在现场及时反馈督查意见,督促相关单位立查立改,并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监督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局安委会。
(三)督查工作要求在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并将《督查工作报告》(附件1)、《武进区水利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意见表》(附件2)提交给局安委办。被督查单位对督查意见落实情况应于1月18日前向局安委办报备。
附件:1.督查工作报告(提纲)
2.武进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意见表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