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根据《常州市武进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围绕本年度水利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力度为主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稳步提升水利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指南,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社会维稳、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与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水利行业相关信息,围绕滆湖流域综合治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防洪保安、幸福河湖建设、供排水保障等重点亮点工作开展,在门户网站发布8条相关重点工作动态。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通过门户网站以图文形式解读《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开展“共享滆湖治理生态福祉”在线访谈,组织“关于武进区幸福河道建设公众满意度的调查”调查问卷,召开“武进区高标准节水型乡镇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紧贴社会关切的政策和热点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130条,按时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从收集到发布全流程,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人承办政务公开及日常的信息发布工作,强化“专人统揽负责,科室分工配合,领导审核把关”的工作格局,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按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文本并进行公开性审核等工作。在信息公开时,加强对于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整改力度,保障公开内容全面、信息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建设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两条主要公开渠道,与江苏卫士、常州日报社、常州电视台、武进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建立友好合作关系。2022年,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动态信息14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51条,高效办结门户网站信箱咨询举报类信件3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
武进区水利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配合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本年度在工作考核、评议中未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执行“专人校对、科室复查、领导审核”的发布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坚决杜绝失泄密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16.915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便民性有待提高,群众看不真切、看不明白现象还存在,与人民群众的公开要求还有差距。
2.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1.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梳理水利水务行业惠企政策及惠民事项,立足企业群众视角开展多层次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重点内容解读,提供面对面政策宣讲和咨询解答服务,努力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2.进一步提高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时间逐项明确,精梳细理部门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审核严谨、发布及时。通过各类培训和实际操作,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对政务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处理费用。
本年报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