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市第十三次、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区财政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局党组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围绕财政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行政程序管理,加强财政执法监督,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财政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财政部门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法治支撑。现将2022年度区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方面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不见面审批”制度,简化手续,压缩时限。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遵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并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重新划分管理权限和职能: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我区依法成立的代理记账公司成立的审核、发放许可证权限转交区行政审批局,依法保留对代理记账机构予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职能。
2.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要求,确保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中具备执法资格的不少于2名,杜绝不以本局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或超越、滥用执法权,放弃、推诿法定职责等乱作为、不作为的情况。
一是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上公示武进区财政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流程、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二是在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公示行政主体、执法人员相关信息,目前局持证共20人。根据区法制办要求,每年年底我局集中办理执法证年检注册,对于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由区法制办统一组织法律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后方能领取执法证件。三是在武进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前无案件)。
二、法治建设方面
1.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促进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出台《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的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均由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决定。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前置门槛。重大行政决策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依法治理进程
(1)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中心组学法,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对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做到法治综治工作有思路、有目标、有措施,将财政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2)严格贯彻落实《武进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文件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督促各地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宣传贯彻《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政惠民政策宣传解读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从而压实自身的普法责任。年初,区财政局制定下发《2022年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确保党组全年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每年认真贯彻落实区法宣办部署的考法、旁听庭审、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3)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法治宣传。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办公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法治精神,提高全体人员法治意识,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公众法治观念。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全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为服务武进发展新格局,深入贯彻“532”发展战略,全力推动“两湖”创新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